索引号 | 01525906-6-/2022-0817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8-17 |
文号 | 浏览量 | 24 |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4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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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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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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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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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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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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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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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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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应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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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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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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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土集建(1994)字第0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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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蔡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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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5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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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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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蔡光发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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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0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4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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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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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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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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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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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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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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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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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占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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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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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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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地许字(2008)第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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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木老元布朗彝族乡木老元村委会哈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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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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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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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木老元乡木老元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树关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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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0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4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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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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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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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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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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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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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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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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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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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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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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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58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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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仁和村委会仁和街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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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2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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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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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仁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光祖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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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0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4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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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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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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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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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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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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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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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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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位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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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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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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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49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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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木榔村委会木榔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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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6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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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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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木榔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蒋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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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0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4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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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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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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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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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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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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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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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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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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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君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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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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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集建(1995)字第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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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太平镇思腊村委会思腊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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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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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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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思腊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君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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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0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5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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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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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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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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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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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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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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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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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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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连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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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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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集建(1995)字第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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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太平镇思腊村委会思腊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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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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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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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思腊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连贵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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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0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5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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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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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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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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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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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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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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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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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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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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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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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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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土集建(1994)字第0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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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复兴村委会复兴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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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6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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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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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复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海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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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0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5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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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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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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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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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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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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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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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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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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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绍江杨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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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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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4)字第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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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酒房村委会红木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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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1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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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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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酒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绍江、杨绍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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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5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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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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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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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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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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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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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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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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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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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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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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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4)字第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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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酒房村委会下干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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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55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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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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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酒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玉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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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5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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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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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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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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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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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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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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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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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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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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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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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4)字第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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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酒房村委会下干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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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5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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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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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酒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加建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5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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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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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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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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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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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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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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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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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接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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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金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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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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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4)字第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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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酒房村委会下干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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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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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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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酒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苏金芹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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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5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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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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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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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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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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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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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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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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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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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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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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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4)字第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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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酒房村委会下干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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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7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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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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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酒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加龙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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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5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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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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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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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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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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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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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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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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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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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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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4)字第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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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酒房村委会下干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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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6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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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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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酒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春生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5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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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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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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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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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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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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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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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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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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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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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4)字第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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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酒房村委会下干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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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4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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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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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酒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春云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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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5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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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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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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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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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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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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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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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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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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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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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4)字第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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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酒房村委会下干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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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7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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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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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酒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加锡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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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6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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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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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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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明李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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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4)字第548号
|
施甸县酒房乡酒房村委会上干塘组
|
561.63平方米
|
住宅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酒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松明、李松光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6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世如
|
杨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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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4)字第543号
|
施甸县酒房乡酒房村委会上干塘组
|
198.68平方米
|
住宅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酒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绍文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6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蒋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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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仕道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4)字第567号
|
施甸县酒房乡酒房村委会上干塘组
|
248.34平方米
|
住宅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酒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蒋仕道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6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吴绍银
|
吴桂友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4)字第4721号
|
施甸县酒房乡酒房村委会上干塘组
|
299.09平方米
|
住宅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酒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吴桂友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6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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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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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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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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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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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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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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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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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绍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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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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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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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4)字第5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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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酒房村委会上干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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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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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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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酒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吴桂发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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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6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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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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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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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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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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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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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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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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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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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维山 赵维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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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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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38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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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华兴村委会赵家村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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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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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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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华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维山、赵维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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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6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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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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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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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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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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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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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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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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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学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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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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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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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集建(1995)字第17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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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旧城乡旧城村委会芒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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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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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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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旧城乡旧城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子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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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6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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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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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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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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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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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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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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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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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庆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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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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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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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5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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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热水塘村委会卖糖村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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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6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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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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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热水塘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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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36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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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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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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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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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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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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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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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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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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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发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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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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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1994)字第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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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委会寨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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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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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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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水长乡水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发湘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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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