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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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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2-0722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不动产登记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7-22
文号 浏览量 37
主题词 土地
施不动产权继承(2022)第322-337号

施不动产权2022)第32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赵文全

赵炳良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94)字第03341

施甸县仁和镇苏家村委会苏家一组

98.77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苏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炳良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23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廷秀

杨宗福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95)字第4859

施甸县仁和镇热水塘村委会热水塘六组

157.81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热水塘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宗福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2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继金

杨升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4272

施甸县姚关镇富阳村委会富阳一组

155.4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富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升周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2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加升

李国伟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028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摆乍一组

363.7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国伟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2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王金应

王炳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064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摆乍二组

421.25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王炳全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2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彩中

李武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143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摆乍四组

416.25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武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2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洪郑

李洪花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地许字(2009)第410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摆乍四组

150.0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洪花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2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蒋相南

蒋中张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024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摆乍一组

285.0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蒋中张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3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施朝国

施学应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777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山头队组

292.5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施学应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3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金和

李春相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地许字(95)第65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芦子场组

250.0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春相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3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金良

李春海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318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芦子场组

195.578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春海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33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忠廷

杨世荣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890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一组

199.82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世荣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3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洪仁

李金文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713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二组

408.23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金文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3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段从明

段朝花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仁土1994)字第02557

施甸县仁和镇张家村委会迎将村二组

93.93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张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朝花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3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希良

杨从金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3792

施甸县仁和镇瓦房村委会西坪街二组

310.5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瓦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从金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33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潘禧

杨有祥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水土1994)字第0228

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委会桥头间组

267.08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水长乡水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有祥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2

 


附件【施不动产权继承(2022)第322-33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