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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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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2-0708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不动产登记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7-08
文号 浏览量 21
主题词 土地
施不动产权继承(2022)第292-321号

施不动产权2022)第29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佳义

杨世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62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一组

246.16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世权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293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郭维顺

郭玉城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72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一组

230.1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郭玉城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29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段金全

段家宾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47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一组

182.29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家宾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29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段金富

杨文莲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54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一组

164.6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文莲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29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国荣

邹芳菊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66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一组

199.36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邹芳菊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29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邹学坤

邹国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68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一组

349.3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邹国全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29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段世金

段金文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77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二组

436.68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金文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29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从华

邹国忠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87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二组

171.6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邹国忠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0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国文

杨朝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160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二组

290.28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朝元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0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邹有林

邹学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165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二组

333.06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邹学先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0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邹国发

邹贵彩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76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二组

247.66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邹贵彩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03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进深

杨绍总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123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四组

243.4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绍总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0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进学

杨绍国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137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四组

279.2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绍国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0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自品

杨家越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131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四组

335.65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家越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0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苏正良

邹家平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108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三组

298.84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邹家平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0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朝兵

杨自宏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111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三组

315.71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自宏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0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自伟

杨金山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119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三组

266.36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金山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0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国荣

杨朝梅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地许字(1998)第21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三组

216.0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朝梅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1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邹贵田

邹家早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136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大坪子三组

279.02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邹家早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1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从发

张玉珠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32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硝水组

239.4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玉珠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1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从义

张春福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35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硝水组

467.73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春福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13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邹学平

邹国琴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28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硝水组

230.41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邹国琴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1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段世杨

段金国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42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硝水组

418.67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金国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1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朱元碌

朱志铖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30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硝水组

365.73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朱志铖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1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全山

张光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04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金岗元组

263.05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光强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1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光恒

张玉福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08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金岗元组

317.75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玉福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1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光克

张玉东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06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金岗元组

209.6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玉东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1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段昌兴

段世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11

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金岗元组

206.016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世北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2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保祥

杨建波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93)字第1594

施甸县仁和镇菠萝社区村民委员会羊毛四组

369.37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菠萝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建波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施不动产权2022)第32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甘泽亚

甘晓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云(2017)施甸县不动产权第0000938

施甸县旧城乡旧城集镇

345.46/469.32平方米

住宅及经营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火化证、施甸县公安局旧城派出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及旧城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上述不动产由甘晓辉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05


附件【施不动产权继承(2022)第292-32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