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3-0316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
文号 | 浏览量 | 55 |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5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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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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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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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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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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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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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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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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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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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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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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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罚字01024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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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菠萝登村委会肖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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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2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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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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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菠萝登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定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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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6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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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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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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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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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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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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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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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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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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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茂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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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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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13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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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清河村委会平头山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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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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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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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清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茂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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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6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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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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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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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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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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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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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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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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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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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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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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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1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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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清河村委会小扑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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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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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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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清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庆彩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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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6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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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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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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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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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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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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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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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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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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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茂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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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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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14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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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清河村委会扭松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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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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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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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清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茂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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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6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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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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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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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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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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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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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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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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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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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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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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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2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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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红谷村委会老玉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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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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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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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红谷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月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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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6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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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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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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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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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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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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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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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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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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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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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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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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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2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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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茨桶村委会上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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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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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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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茨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德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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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6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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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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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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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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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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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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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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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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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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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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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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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20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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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茨桶村委会上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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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5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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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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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茨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德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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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6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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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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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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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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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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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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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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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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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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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品杨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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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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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4)字第5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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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委会白邑寨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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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2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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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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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德品、杨德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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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6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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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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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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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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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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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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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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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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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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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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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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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3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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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中和村委会土官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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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2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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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中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连发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6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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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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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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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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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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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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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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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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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革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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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凤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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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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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30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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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中和村委会中和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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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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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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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中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蒋凤芹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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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6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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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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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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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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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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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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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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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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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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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在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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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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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36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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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中村村委会北村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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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1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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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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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由旺镇中村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何在满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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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7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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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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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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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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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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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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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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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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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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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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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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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56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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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银川村委会罗家村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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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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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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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由旺镇银川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朝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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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7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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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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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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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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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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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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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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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从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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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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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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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1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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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躲安村委会回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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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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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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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由旺镇躲安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蒋文武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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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7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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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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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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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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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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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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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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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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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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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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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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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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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太平镇李山村委会李山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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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6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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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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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太平镇李山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光亮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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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7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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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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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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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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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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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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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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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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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旧寨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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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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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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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朝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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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7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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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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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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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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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7)字第48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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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旧寨二组
|
347.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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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韩团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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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7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李树廷
|
李应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609号
|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旧寨二组
|
470.70平方米
|
农村宅 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应勇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7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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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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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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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海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04号
|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一组
|
224.06平方米
|
农村宅 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开海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7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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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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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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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52号
|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
150.0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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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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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永达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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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7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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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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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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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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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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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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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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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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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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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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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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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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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大岔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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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1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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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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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翠香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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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7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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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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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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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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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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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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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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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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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玉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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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有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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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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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08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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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蒜园村委会小汉庄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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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1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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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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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姚关镇蒜园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吴有仙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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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8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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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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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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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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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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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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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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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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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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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加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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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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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43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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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富阳村委会富阳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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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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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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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姚关镇富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加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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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8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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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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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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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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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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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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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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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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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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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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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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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用(2001)字第3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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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山邑村委会洪祥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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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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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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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姚关镇山邑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继云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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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28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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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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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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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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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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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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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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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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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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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加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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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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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房权证甸阳镇字第A-A8-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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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文化广场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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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0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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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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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云南省施甸县公证处《公证书》、施甸县公安局甸阳派出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加许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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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