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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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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3-031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不动产登记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3-10
文号 浏览量 30
主题词 土地
施不动产权继承(2023)第258号

施不动产权2023)第25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03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连学

杨贵春杨桂平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太土集建(1995)字第009号

施甸县太平镇李山村委会大山后二组

250.00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太平镇李山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贵春、杨桂平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0310

 


附件【施不动产权继承(2023)第25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