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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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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31110-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 2023-11-10
文号 浏览量 115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质量强省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质量强省

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县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质量强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质强办发〔20239号)》要求,结合施甸县自然资源局职责,县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推进和确保全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年度完成修复任务 ,由分管副县长为总督导的工作领导小组,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政府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为配合单位。在省、市修复任务规划内,以全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和修复方案为依据,按年度完成修复任务

(二)确定目标。

2021 年底前完成摸底核查,按照县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加快推进,2025 年底前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取得重大进展,按修复方案完成年度修复任务。重点工作措施:

1.强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按照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核查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核查,按照部2021年度下达的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确定图斑,对已编制的方案进行优化,重新核查和编制全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进一步摸清矿山底数、空间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拟修复方向等基本情况。

2.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治理方案,形成全县统一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信息数据库,建立县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库,为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规划、部署项目工程及完善矿山修复政策提供决策支撑。

3.明确生态修复方式。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并及时报请市级验收,做到完成一批,按年度任务核销一批。

4.加强执法监管。按照“谁开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督促修复矿山企业认真履行责任义务,防止产生新的历史遗留矿山。

二、整改成效

(一)摸清历史遗留矿山底数

2018年,全县省下发264个矿山和13个有证未进行生产、未对地表造成破坏的277遥感图斑,经技术单位逐个核实,上报确定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72,图斑总面积182.2052公顷2021年度施甸县部下发历史遗留矿山图斑251个面积385.16公顷,经实地核查,通过“五下五上”多次上报审核确认,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40个图斑为历史遗留矿山点。其中2018年度下发图斑核查后编制72个点的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实施方案消耗部级图斑86个,剩余54个图斑面积59.412611公顷,重新完成外业勘查和修复方案编制工作,全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总面积241.4104公顷。

(二)制定县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

2020年至2021年,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60文件要求,对省级下发核定的72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面积182.2052公顷完成编制了《云南省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1813日,召开专题会议,各乡镇、部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对确定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逐一介绍,并征求修复意见,2021922日完成专家组评审审查,202227日,县人民政府予以批复发布实施。20219部下发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全县共251个面积385.16公顷,经实地核查上报审核确认,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38,总面积241.4104公顷

根据上级要求,已完成《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同时根据每个矿山的实际情况,在总方案指导下于2023年3月编制完成了全县138个历史遗留矿山点“一矿一策”修复方案。对实施工程治理的16个矿山完成了《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与林业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完成对8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林地评审。同时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筹措资金,目前全县已筹措到市场资金3900万元,积极保障了全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1至2022已按年度任务完成46个矿山(52个点)修复。根据省厅下达新的任务计划,2023年完成15个,目前已完成16个26.36公顷修复任务,已完成市级终验、2024年完成13个、2025年完成11个修复任务。加强农林水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综合性修复治理。全县工程治理修复共21个点,其中第一批次修复8个(含9个图斑),已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预备进场施工;第二批次8个(含9个图斑),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已上报市局组织评审;另外3个矿山已完成工程修复工作。

(三)争取资金或自筹资金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利用市场化方式进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162)等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施甸县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或利用市场化方式资金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情况。截至目前,第一批次历史遗留矿山8个工程治理项目,经过市级评审批复,已完成公开招投标和施工技术交底工作,积极向上申报,争取到省级帮助 2022年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的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140万元,专项用于施甸县甸阳镇山邑东北方向680米处取土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施甸县摆榔乡大平地东北方向228米处采石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县人民政府通过利用市场化方式计划投入自筹资金2150万元完成第一批次8个工程修复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第二批次8个工程修复矿山实施方案(其中5个有土石方利用方案)已完成,2023523日修复方案已通过市局评审

目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共已完成46个,修复面积103.313公顷,投入资金74.60万元。其中2021年完成30个,自然修复,面积92.558公顷投入资金49.20万元2022年完成16个,自然修复,面积10.755公顷投入资金25.4万元。全部已通过市级验收认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施甸县将充分总结20212022年度生态修复工作经验,并按修订完成的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实施方案全力抓好以后年度的生态修复项目,确保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是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38个,占损土地面积152.48公顷。2021年完成32个图斑32.25公顷2022年完成18个图斑9.9公顷。未治理88个图斑110.32公顷,根据省厅下达保山市2023至2025年预期目标任务完成334公顷的要求,确定我2023至2025年预期目标完成39个图斑52.53公顷。根据省厅下达新的任务计划,我县剩余未修复的历史遗留矿山,计划按照《施甸县“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2024年修复矿山13个,2025年修复矿山11个,到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2023年修复15个矿山的修复工作。目前已完成1626.36公顷修复任务已完成市级终验

三是对完成8个招投标工作的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点,及时推进完成修复过程产生的土石料招拍挂工作,和林地手续的办理,计划2023年度5月底全面实现施工建设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20231024日        


附件【(年度)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质量强省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