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40329-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文号 | 浏览量 | 88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整体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施财发〔2022〕71号)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过程中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现将我单位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对施甸县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县域各项建设用地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小品等各类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施甸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纳入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10个:综合办公室、法规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调查监测股、耕地保护监督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规划和建设工程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执法监督股、财务股;所属事业单位15个: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13个乡镇自然资源所、施甸县城乡规划设计室。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6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3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3年,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为主线,推动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国土空间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要求、从严查处整改违法违规问题、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范矿产资源管理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好保障发展、保护生态和服务民生的各项职能。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度总收入28,610,938.3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07,938.33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3,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1%。其中:项目拨款收入16,390,051.50元,占总收入的57.29%,基本支出类财政拨款收入12,220,886.83元,占总收入的44.77%。
本年度总支出28,610,938.3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776.33元,占总支出的4.26%;卫生健康支出634,232.61元,占总支出的2.22%;城乡社区支出2,508,987.70元,占总支出的8.7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274,041.69元,占总支出的70.8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75,900.00元,占总支出的13.90%。其中:项目支出16,390,051.50元,占总支出的57.29%;基本支出12,220,886.83元,占总支出的42.71%。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607,938.3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07,938.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中:项目拨款收入16,390,051.50元,占总收入的57.29%,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2,217,886.83元,占总收入的42.71%。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607,938.3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776.33元,占总支出的4.26%;卫生健康支出634,232.61元,占总支出的2.22%;城乡社区支出2,508,987.70元,占总支出的8.7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271,041.69元,占总支出的70.8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75,900.00元,占总支出的13.90%。其中:项目支出16,390,051.50元,占总支出的57.29%,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2,217,886.83元,占总支出的42.71%。
(1)基本支出12,217,886.83元,占总支出的42.7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54,826.13元,占基本支出的78.20%,商品和服务支出2,369,045.70元,占基本支出的19.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686.00元,占基本支出的0.24%,资本性支出264,329.00元,占基本支出的2.16%。
(2)项目支出16,390,051.50元,占总支出的57.29%,其中:2129999科目安排施甸县旧城乡新街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经费2,508,987.70元;2200104科目安排施甸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经费1,000,000.00元;2200199科目安排施甸县2022年度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8,615,901.00元、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修缮工作经费174,262.80元、2021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经费115,000.00元;2240601科目安排施甸县甸阳镇同邑村乌木龙小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经费150,000.00、施甸县水长乡平场子田房组滑坡治理项目经费150,000.00元、施甸县老麦乡平头山滑坡治理项目经费150,000.00元、施甸县由旺山门脚滑坡治理项目经费150,000.00元、施甸县甸阳镇大寨村花山一组滑坡治理项目经费150,000.00元、施甸县酒房乡中学滑坡治理项目经费100,000.00元、施甸县何元乡王家村攀枝花组泥石流治理项目经费2,385,900.00元、施甸县老麦乡茨通村思索邑不稳定斜坡、滑坡治理项目经费740,000.00元。
“三公”经费支出76,965.32元,较上年减少58,359.68元,下降43.13%,比预算数69,803.00元增加7,162.32元,增长10.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362.32元,较上年减少54,050.68元,下降47.66%,比预算数增加9,559.32元,增长19.19%;公务接待费17,603.00元,较上年减少4,309.00元,较预算数减少2,397.00元,下降11.99%。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积极组织开展决算工作,严格按要求编报,软件审核通过再上报县财政审核。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的规定,对预算和决算及时、真实公开,及时对二级单位预决算进行批复。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按照文件要求,我局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指标对2023年全年预算数进行自评,主要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科学制定方案,评价开展前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拟定了工作方案,对评价工作进行任务分工。为保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由分管财务副局长任组长,协调涉及各项目相关科室组成评价小组,对涉及项目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及时将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填报绩效自评表,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我局按照《施甸县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对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查自评,我们认为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经济效益明显,自评总分为98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外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单位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不断补充绩效目标内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逐步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拟定绩效管理办法,实际开展评价工作等,逐步理清了绩效工作思路,对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将加大对绩效管理的研究和运用,建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单项的绩效指标体系,为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