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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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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2-0407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4-07
文号 浏览量 65
主题词 土地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绩效自评估报告

项目绩效自评估报告

 

一、施甸县2021年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

根据《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3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7]128号)等有关规定,批复了保山市施甸县何元等2个乡王家庄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等2个乡大中等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区在施甸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为村庄。项目区总面积36.3552公顷,预算计划复垦规模36.3552公顷,实际复垦规模7.4147公顷(111.221亩)。

该工程项目实际投资2,252,934.32元,已付资金1,789,247.08元,未付资金463,687.24元。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

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2、项目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 

1.1有效支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推进 

通过项目实施,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后可臵换出建设用地挂钩指标20.7633公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 [2017]128号)文件要求,用于本方案建新安臵区开发建设的挂钩指标为4.9379公顷,可有效解决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建设用地短缺的迫切问题。

1.2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拆旧区土地总面积20.7633公顷,涉及摆榔乡、木老元乡搬迁农户3081209人,人均占地172平方米;建新安臵区由摆榔乡、木老元乡等2乡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臵点地块组成,挂钩总面积为4.9379公顷,涉及安臵农户597户2755人,人均占地18平方米。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解决4.9379公顷挂钩指标需求之外仍有15.8254公顷的挂钩指标结余,极大的促进了施甸县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1.3缓解人地矛盾

通过项目实施,新增耕地16.9392公顷,按施甸县人均耕地2.05亩计算,可供养123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施甸县人多地少的矛盾,促进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发展状态。

1.4、改善生态环境

通过项目实施,使废弃的工矿和农村居民点得以恢复利用。通过生物、工程措施,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可涵养水源、治理水土流失,防止土地蜕化和土壤污染,增强土壤肥力和抗灾能力体现了国家提倡的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改善了周边的生态环境,减少了废弃污染物,提高了环境质量。项目建成稳定投产后,项目区作物常年轮作换茬生长,表土植被恢复,地表常绿,绿地覆盖率提高,空气净化,环境美化,生态功能增加,土地侵蚀能力降低,更有利于创造一个优良的生态环境。   

2)经济效益

2.1项目区项目实施前土地为废弃采矿用地和易地扶贫搬迁的村庄用地,不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土地整治复垦建成的16.9392公顷(净耕地面积)高稳产耕地每年可增粮食产量17.54万吨,总产值57.02万元,扣除成本后年增净产值41.15万元,运营效果较好。

2.2项目实施后建设用地周转指标20.7633公顷,耕地指标16.9392公顷,用于建新安臵区易地扶贫安臵建设用地周转指标4.9379公顷,用于耕地占补指标2.7923公顷,节余建设用地周转指标15.8254公顷,结余耕地占补指标14.1469公顷。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7]128号)要求,在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安臵用地的基础之上,可进入云南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交易平台的指标为14.1469公顷。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初步指导价25万元/亩,此实施方案批准后可获得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5305万元。 

3) 生态效益 

3.1项目实施后,通过建设统一有序的灌、排水系统,增强了对水资源的调控能力,使水资源得以有效利用,减少水资源浪费。提高了绿色植被覆盖率,保证了土地的透水性,提高了土地肥力,充分利用光、热、水资源,使耕地复种指数的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土地垦殖率提高,对生态环境、耕地的保护和改善有着极大的作用,为土地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利用奠定基础,为粮食增产提供保障条件,从而达到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的目标。

3.2通过建设用地复垦,改善路、渠结构,兴建防护林网,促进自然景观建设,改善水土结构和田间小气候,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利用工程和技术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开发建设,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和农作物生长环境,为建立生态农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本年度共投入地质灾害项目资金1200000.00元,资金已全部安排到位。制定了《施甸县地质灾害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目资金到位情况:到目前已下达项目资金1200000.00元,合计到位资金12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至年底支出项目资金1200000.00元,占总指标的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至年底支出项目资金12000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对地质灾害区域的治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收入。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建设对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带动边远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其社会效益十分重大。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治理,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区的地质灾害频发问题,有效地增强了土壤“三保”能力,保持了水土,改善了生态环境,为全县的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因此生态环境意义十分重大。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年提高。

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队伍充实;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保证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优化支出,节约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项目区的工程建设,用足项目资金

 


附件【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绩效自评估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