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0-092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文号 | 浏览量 | 21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及办法,组织实施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编制全县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审核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承办国家和省市立项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组织开展有关国土资源科学技术的研究、合作与交流,我单位成立于1987年1月,单位设立机构六科两室,即:耕地利用保护科、地籍测绘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灾害防治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设计科、办公室。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积极协调,为各类重点项目用地提供保障。完成了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建设项目(施甸段)的组件工作,目前报件已上报省级审查。现已完成2019年第一批次用地的组建报批工作。初步完成了2019年第二批、第三批、两个特色小镇的勘测定界组件前期工作,待落实社保经费后上报。主要有:全民健身中心,学校、加油站,医院、县城、乡镇集镇用地等多个重点项目;积极组织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报件工作;按要求严格落实2019年农村居民建房的申报工作。整体工作目前完成预期工作目标任务90%,在省市排名靠前。
2、严格程序,加大土地供应力度
我局严格按照施甸县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全力组织城镇批次用地的供地工作,截至年底,组织供地65宗,面积94.4399公顷,其中:划拨14宗66.7724公顷,出让51宗27.6675公顷。供地率达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131%,满足省市供地率要达到65%的要求。
3、超前谋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认真完成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老麦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185.1131公顷,项目实际完成投资3338.5981万元。二是做好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土地整治(出让金)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10.8725公顷,总投资399.68万元。项目实施完成后,新增耕地3.2424公顷,新增耕地率为2.92%,土地垦殖率从55.71%提高到58.12%。三是组织实施保山市施甸县何元等2个乡(镇)大寨门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规模199.7149公顷,总投资1005.26万元。实施后可新增耕地3.6168公顷,新增耕地系数为1.81%,提质改造面积169.9623公顷。四是组织实施市级投资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老麦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建设规模498.9315公顷,总投资1506.21万元。整体来看,上半年土地整治项目完成目标投资计划的70%,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为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了保障。五是旧城片区提质改造项目正进行规划编制评审。
4、规划先行,充分做好项目落地准备工作
依据《施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方案》和施甸县甸阳镇等1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我县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34个,其中乡镇31个,县城3个,安置点用地规划已全部落实,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4个安置点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共32个(康业小区和中宏小区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其中:乡镇的31个安置点计划通过增减挂钩方式保障用地,目前已批准12个增减挂钩方案、1个建新方案。已批13方案保障了全县32个安置点的用地,安置点用地保障率达100%。结余挂钩周转指标(农用地)面积2275.92亩,已售(挂)面积469.17亩。实际结余指标(农用地)面积1806.75亩,结余指标(耕地)面积1662.236亩。已批方案中,其中250亩结余指标于2018年5月以25万元/亩的价格流转至腾冲,获得6250万元收益,为我县扶贫攻坚工程创造了资金支持。
5、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一是强化地面动态巡查。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路沿线两侧、县城规划区域、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违法现象严重等重点区域开展重点巡查,反复巡查,常态化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二是借助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信息、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对调查核实后,确实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三是认真开展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堵塞地面巡查漏洞。四是认真开展2019年季度土地、矿山卫片执法工作。五是我县清理上报并被省级锁定的“大棚房”问题共计69个,涉及69宗违法用地,违法占地面积213.87亩。对以上违法行为均采取拆除措施,拆除复垦到位。六是我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违建别墅房清查整治工作部署及《云南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云自然资电〔2019〕46号的通知要求,排查重点林区面积43.21万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7152亩,重要河道272.38公里,水库范围8303.06亩,生态红线665209亩,对上级下发疑似违建别墅卫片图斑四批共31个,其中涉及房地产开发图斑11个都严格进行实地核如实查举证上报,图斑研判、定性准确,无上级通报、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及反映强烈的违建别墅问题。七是针对矿产资源行业治乱建议,印发《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矿产资源领域行业之乱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共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74件,其中:非立案查处74件, 依法拆除面积144153平方米,恢复耕种面积216.23亩。
6、防治结合,地灾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9年2月20日,经开展汛前排查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65个(特大型0个、大型8个、中型42个、小型215个),其中滑坡244个、泥石流13个、崩塌2个、地面塌陷5个、地裂缝1个,受威胁人口18330人,威胁资产57663万元,安排群测群防监测点265个,安排监测人员507人。 通过治理及搬迁项目的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比2018年3月减少16个。新增隐患点2个。结合实际现状,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县、乡、村行政主要领导及监测员四级地质灾害防范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排查、巡查、核查,做到了不留死角。同时,健全完善气象预警预报机制及应急响应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突发灾情时能快速、高效、及时处置。2019年度,上级下达监测人员第一批补助资金19.52万元。竣工结算三个省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2400余万元,项目完成后消除滑坡灾害对612名师生、293户1157名群众和5000多万元学校基础建设好、群众房屋等财产的威胁。实施中小型项目7个,共投入资金474.37万元。以上项目均已竣工,现进入结算阶段。在项目申报上,经核查上报储备小型项目三个,估算投资226万元。
7、措施得力,矿产资源保护强力执行
一是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测量工作。适时动态掌握资源消耗量,为开展矿业权年检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积极履行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部门职能职责。认真抓好源头管控,做好探采矿权新立、延期、变更资料的审查工作,及时在“三级联网”系统报送、初审省级发证探、采矿权延续、变更报件资料。三是完成了《施甸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并已通过评审。四是积极服务项目建设。仔细比对探、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矿产压覆情况查询,依法出具矿压查询结果。五是按照云国土资〔2016〕131号)、云国土资〔2017〕44号)、云国土资〔2017〕45号)文件精神及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联合开展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清理排查工作、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等工作,强化部门联合预审,抓好源头管控,严格矿业权审查审批和市场准入管理。六是认真开展2018年度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2019年共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开采行为27件,其中:非立案查处6件;立案查处21件,已结案6件,收缴罚没款11.375万元, 依法关闭4座无证开采矿山。通过强有力的执法,进一步规范了用地、采矿秩序,遏制了违法用地、违法开采的势头。
8、保障权益,加强法治建设
充分利用“4·22”、“6·25”等活动日,在全县主要街道、乡镇集镇开展形式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2000余份,悬挂大标语11幅,粘贴小标语300多条,接受群众咨询350多次。通过宣传,使自然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更加深入人心,让各级政府部门、群众、企业进一步懂得、明白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政策,自觉遵守执行,形成大家用大家管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社会氛围。2019年,我局共受理群众来访来信18件39人次,对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及时调查,认真答(回)复,及时依法处理。调处和回复率达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9、整合职能,认真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按照上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求,完成县城建成区及仁和镇不动产信息采集及数据整合工作。县城建成区完成数据整合2526宗单元,自然幢3578幢,户数为9049户;仁和镇完成数据整合1125宗,户数为1127户。林权档案已移交至档案馆19万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日常事务。截至2019年10月,实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909本,不动产权证明2666份。同时,落实测绘管理各项工作,完成各项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做好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成果资料已提交部级检查验收,此项工作在全省排名前40位。
10、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
2019年,我局按要求调整了4名驻村工作队员进驻酒房乡垭口村,与乡村共同监管,切实保障人员、资金到位;同时,认真入村入户调查,全面掌握垭口村全村贫困人口基本状况。截至2018年末全村有建档立卡户269户1082人。其中已脱贫户192户793人(其中:2014年已脱贫22户106人;2015年已脱贫13户42人;2015年返贫9户41人;2016年已脱贫5户21人;2016年返贫4户21人;2017年脱贫57户230人;2018年脱贫108户447人)。现有建档立卡户未脱贫77户289人,计划通过各类脱贫帮扶措施2019年底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我局共有55名挂包干部结对帮扶264户建档立卡户、208户非卡户,局党组要求全体挂包干部每月2次入户走访,动态掌握帮扶情况。结合产业帮扶要求和垭口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垭口村产业脱贫发展规划,长期短期相结合,坚定贫困群众脱贫摘帽的信息和决心。一是种植烤烟1344亩,带动建档立卡户43户种植569亩,同时动员适宜种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种植,增加种植业收入,提高烟叶品质,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阶段的工作;二是继续巩固青豌豆产业发展,带动建档立卡户133户567人种植青豌豆547亩,争取创收;三是种植花椒269亩,以合作社牵头,在剥刀山小组连片种植,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69户1082人;四是因地制宜在猪食箐小组种植蚕桑367亩,带动建档立卡户49户215人;五是种植生姜144亩,带动建档立卡户74户37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6,258,163.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258,163.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7,471,076.97元,增幅80.75%,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及上缴土地转用报批费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4,703,042.65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5,053.20元,占总支出的10.01%;项目支出94,217,989.45元,占总支出的89.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66,268,772.67元,增幅172.42%,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及上缴土地转用报批费等增加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85,053.20元。与上年对比减325,143.33元,减幅3.01%,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减少工资福利支出115,166.44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79,145.09元;三是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69,168.2元(增加死亡抚恤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20%,人均支出,15,821.6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0%。人均支出12,139.5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217,989.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593,916元,增幅241.07%,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及上缴土地转用报批费等增加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开展姚关镇陡坡土地整治(出让金)项目,项目建设规模112.2527公顷,实施后可新增耕地3.0468公顷,新增耕地系数为2.71%,项目总投资:399.70万元。项目已完工,正在进行工程结算。二是老麦乡清河村小仆寨小组滑坡治理和酒房乡酒房中学滑坡治理两个省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正在施工 ,项目总投资1450余万元,项目完成后将消除滑坡灾害对612名师生、124户543名群众和5000多万元学校基础建设好、群众房屋等财产的威胁。三是补缴以前年度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75,7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32,042.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74%。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20,902,227.33元,减幅55.84%,主要原因为: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15,166.44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79,145.09元;三是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69,168.2元;四是项目支出减少20,577,08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6,29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9,533.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39,1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4%。主要用于县级配套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808,500.00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3,230,61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66,2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全部用于老麦等四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722,221.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6%。主要用于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经费、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法院诉讼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8,63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9,785.59元,支出决算为66,660.59元,完成预算的74.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072.59元,完成预算的6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588.00元,完成预算的99.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财政资金周转困难,当年支出未能及时报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3,125.00元,下降25.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065.00元,下降3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00元,下降0.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周转困难,当年支出未能及时报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72.59元,占72.12%;公务接待费支出18,588.00元,占27.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72.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072.5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地址灾害综合防治巡查、土地矿产整顿治理及违法查处、扶贫攻坚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5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5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友邻单位(县外)参观学习,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县工作调研、考察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2,606.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9,145.09元,下降29.13%,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减少33,598.36元、印刷费减少17,035元、水费增加5,576.53元、电费减少1,192.02元、邮电费减少4,540.41元、差旅费减少76,055元、租赁费减少78,353.06元、会议费减少8,803.7元、培训费减少23,378.5元、接待费减少6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24,64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3,065元、公务交通补贴减少44,670.00元、其他办公经费增加50,673.93元。
其中:行政单位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2,606.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9,145.09元,下降29.13%,下降29.13%,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减少33,598.36元、印刷费减少17,035元、水费增加5,576.53元、电费减少1,192.02元、邮电费减少4,540.41元、差旅费减少76,055元、租赁费减少78,353.06元、会议费减少8,803.7元、培训费减少23,378.5元、接待费减少6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24,64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3,065元、公务交通补贴减少44,670.00元、其他办公经费增加50,673.93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含书报资料费)70,143.52元、水电费25,984.89元、邮电费17,681.53元、差旅费25,176.00元、会议费10,754.00元、培训费15,480.00元、公务接待费18,58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72.59元、公务交通补贴551,2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9,476.2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361728418.78元,其中,流动资产351164840.44元,固定资产946943.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365756.48元,无形资产250878.6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13448.2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301652.09元,固定资产减少104316.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8480.08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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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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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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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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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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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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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61728418.78
| 351164840.44
| 946943.18
| 715847.42
| 23109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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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65756.48
| 2508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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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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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共开展自评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5063243元,编制绩效目标 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5063243元,编制绩效目标 2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纳入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机关。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机关编制70人,(一)行政编制26人,其中:政府机关人员24人、工勤人员2人,(二)事业编制4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2人,财政补助人员12人;2019年末实有人员76人,(一)行政编制人员36人,其中:政府机关人员26人、工勤人员10人,(二)事业编制人员4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7人,财政补助人员13人。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2019年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结合国家“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建设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以良好的环境质量需求为重点,县级财政预算资金用于施甸县跨越发展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生态文明县建设,土地矿产执法、地质灾害治理监测、土地整治等安排资金项目。通过项目实施,部门职能正常发挥,服务地方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工作有效开展,监管执法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合理利用矿产、土地资源理念深入人心。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19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06258163.2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5053.2元,占总收入的9.87%;项目支出96113110元,占总收入的90.13%。2019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04703042.65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5053.2元,占总支出的10.01%,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9562446.55元,占总支出比率(人员支出比率)为91.2%,公用支出922606.75元,占总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比率)8.8%;项目支出94217989.45元,占总支出的89.99%。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6660.89元,比上年的89785.59元减少23125元,减幅为25.76%。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072.59元,比上年的71137.59元相比减少23065元,减幅为32.42%;公务接待费18588元,比上年的18648元相比减少60元,减幅为0.32%。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一致。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积极组织开展决算工作,严格按要求编报,软件审核通过再上报县财政审核。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的规定,对预算和决算及时、真实公开,及时对二级单位决算进行批复。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按照文件要求,我局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指标对2019年全年预算数进行自评,主要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3)自评组织过程。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科学制定方案,评价开展前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拟定了工作方案,对评价工作进行任务分工。为保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由分管财务副局长任组长,协调涉及各项目相关科室组成评价组,对涉及项目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及时将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填报绩效自评表,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9年 我部门共争取到上级补助项目资金5784800元,其中:土地整治项目资金413300元,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资金1068700.00元,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资金90000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42128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9年施甸县自然资源局严格预算执行,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管理,一是加强项目建设领导,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开展前有详尽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做到事 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测评;重视配合部门外部监督检查工作,如配合审计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在项目建设中着重推行了“质量承诺”、“安全告知”、项目资金“三公开一公布”等工 作制度,有效的规范了项目建设行为,使管理工作逐步步入轨道 化。三是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把项目建设职业准入关、招标采购关、标准执行关,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七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持证上岗制、建设管理制、合同管理制、审计决算制、工程竣工验收制)和财务管理专人专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等制度,基本形成了源头预防、监督有力、责任可追的工作机制。
(3)产出情况分析
我局认真按照《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对职责履行认真梳理,成立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有效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及时进行项目自评,按时提交相关工作材料。2019年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全力服务经济稳增长;二是充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三是强化用地预审及计划指标管理;四是推进土地整治规划工作;五是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建设;六是认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七是加强地籍基础管理工作等。
(4)效果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科学预算项目资金,确保合理的投入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②社会效益:项目的投入,为全县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③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外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不断补充绩效目标内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局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逐步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拟定绩效管理办法,实际开展评价工作等,逐步理清了绩效工作思路,对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将加大对绩效管理的研究和运用,建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单项的绩效指标体系,为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