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19-0930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文号 | 浏览量 | 53 |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及办法,组织实施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编制全县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审核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承办国家和省市立项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组织开展有关国土资源科学技术的研究、合作与交流,我单位成立于1987年1月,单位设立机构六科两室,即:耕地利用保护科、地籍测绘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灾害防治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设计科、办公室。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积极协调,为各类重点项目用地提供保障。现已完成2018年第一批次用地的组件报批工作。初步完成了2018年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次的勘测定界组件前期工作,待落实社保经费后上报。主要有:全民健身中心,学校、加油站,医院、集镇用地等多个重点项目。完成了S41维永高速公路(至县城段)的组件工作,目前已上报市级。2018年农村居民建房涉及11个乡镇323户,目前,已转批至11个乡镇。
2、严格程序,加大土地供应力度
我局严格按照施甸县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全力组织城镇批次用地的供地工作,2018年,组织供地80宗,面积135.4319公顷,其中:划拨11宗77.5552公顷,出让69宗57.8767公顷。
3、超前谋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认真完成酒房乡摆田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及甸阳镇同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验收工作,并于2018年1月26日收到验收通知。二是做好老麦杨柳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决算工作。项目涉及我县老麦乡老麦村、杨柳村、黄家寨村、茨桶村4个村委会。项目建设规模1185.1131公顷,实施后可新增耕地26.4134公顷,新增耕地系数为2.23%,项目总投资:3794.86万元。项目于2017年1月3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完工。三是开展姚关镇陡坡土地整治(出让金)项目,项目建设规模112.2527公顷,实施后可新增耕地3.0468公顷,新增耕地系数为2.71%,项目总投资:399.7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按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预计2018年12 月组织实施。
4、规划先行,充分做好项目落地准备工作
依据《施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方案》和施甸县甸阳镇等1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我县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截止10月,已编制并批准了9个实施方案,涉及31个安置点用地。尚有一个安置点即县城小高层用地未保障,计划12月底保障到位。已批方案中,其中250亩结余指标于2018年5月以25万元/亩的价格流转至腾冲,获得6250万元收益,为我县扶贫攻坚工程创造了资金支持。
我县共规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34个(含县城保障房和中宏阳光城安置点),在用地布局上,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着力抓好三个结合。即:与精准脱贫相结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
5、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一是强化地面动态巡查。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路沿线两侧、县城规划区域、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违法现象严重等重点区域开展重点巡查,反复巡查,常态化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二是借助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信息、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对调查核实后,确实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三是认真开展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堵塞地面巡查漏洞。2018年共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63件,其中:非立案查处33件;立案查处30件,收缴罚没款382.76万元, 依法拆除面积2466.67平方米,恢复耕种面积3.7亩。
6、防治结合,地灾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8年4月10日完成了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排查,确定2018年度纳入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75处,(特大型0个、大型8个、中型42个、小型225个),其中滑坡254个、泥石流13个、崩塌2个、地面塌陷5个、地裂缝1个,受威胁人口18848人,威胁资产56469万元。 通过治理及搬迁项目的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比2017年减少13个,新增隐患点4个。结合实际现状,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县、乡、村行政主要领导及监测员四级地质灾害防范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排查、巡查、核查,做到了不留死角。同时,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十项制度”各乡镇按要求经群众公开推选确定监测员,全县安排群测群防监测点275个,安排监测人员525人。汛前编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施甸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同时修订发布了《施甸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健全完善气象预警预报机制及应急响应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突发灾情时能快速、高效、及时处置。2017年度上级共下达194户388万元地质灾害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目前资金下达到各乡镇,搬迁补助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老麦乡清河村小仆寨小组滑坡治理和酒房乡酒房中学滑坡治理两个省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正在施工 ,项目总投资1450余万元,项目完成后将消除滑坡灾害对612名师生、124户543名群众和5000多万元学校基础建设好、群众房屋等财产的威胁。
7、措施得力,矿产资源保护强力执行
一是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测量工作。适时动态掌握资源消耗量,为开展年检、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积极履行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部门职能职责。认真抓好源头管控,做好探采矿权新立、年检、延期、变更资料的审查工作,及时在“三级联网”系统报送、初审省级发证探、采矿权延续、变更报件资料。三是完成了《施甸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相关资料已经县级初审上报市级审查,待省厅评审通过。四是积极服务项目建设。仔细比对探、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矿产压覆情况查询,依法出具矿压查询结果。五是按照云国土资〔2016〕131号)、云国土资〔2017〕44号)、云国土资〔2017〕45号)文件精神及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联合开展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清理排查工作、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等工作,强化部门联合预审,抓好源头管控,严格矿业权审查审批和市场准入管理。六是认真开展2017年度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2018年共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开采行为38件,其中:非立案查处10件;立案查处20件,收缴罚没款30.86万元, 依法关闭10座无证开采矿山。通过强有力的执法,进一步规范了用地、采矿秩序,遏制了违法用地、违法开采的势头。
8、保障权益,加强法治国土建设
充分利用“4·22”、“6·25”等活动日,在全县主要街道、乡镇集镇开展形式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2000余份,悬挂大标语14幅,粘贴小标语300多条,接受群众咨询350多次。通过宣传,使国土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更加深入人心,让各级政府部门、群众、企业进一步懂得、明白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政策,自觉遵守执行,形成大家用大家管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社会氛围。2018年,我局共受理群众来访来信10件27人次,对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及时调查,认真答(回)复,及时依法处理。调处和回复率达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9、整合职能,认真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2018年以来,按照上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求,完成县城建成区及仁和镇不动产信息采集及数据整合工作。县城建成区完成数据整合2526宗单元,自然幢3578幢,户数为9049户;仁和镇完成调查宗地1125宗,调查区面积1.1平方公里。林权档案已移交至档案馆19万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日常事务。截止2018年9月,实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4585本,不动产权证明1395份。同时,落实测绘管理各项工作,完成各项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做好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10、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
2018年,我局按要求选配了4名驻村工作队员进驻酒房乡垭口村,与乡村共同监管,切实保障人员、资金到位,共拨付乡财政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25000元;同时,认真入村入户调查,全面掌握垭口村全村贫困人口基本状况。截止2017年底,垭口存共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69户1088人,已稳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有95户392人,其中:2014年脱贫19户91人,2015年脱贫10户34人,2016年脱贫6户25人,2017年脱贫60户242人。尚未脱贫174户696人,贫困发生率达34.82%。通过2018年7月份开展“户户清”工作,贫困家庭没有变化。目前,积极协助村委会帮助贫困农户制定产业发展措施,帮助未脱贫的农户制定发展措施,逐步解决一些贫困问题,同时帮助已脱贫的农户持续增收,巩固脱贫成效,尽量降低返贫的情况发生和减少新增脱贫对象,计划到2019年实现全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摘帽。工作中,我局将挂包责任分解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实现组组有挂片的驻村工作队员,每一户贫困农户都有我局的挂包干部结对帮扶。我局共有49名挂包干部结对帮扶264户,局党组要求49名挂包干部多次入户走访,动态掌握帮扶情况。2018年7月,结合产业帮扶要求和垭口村的实际情况,我局49名挂包干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最终确定为结对帮扶农户购买花椒树苗2640株,共投入资金26400元。同时,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向挂包农户宣传、讲解党的扶贫政策,坚定贫困群众脱贫摘帽的信息和决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8,787,086.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787,086.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7,506,773.59元,减幅38.95%,主要原因为:一是2018年度调入职工9人及政策性调资增加工资性收入,二是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地质灾害监测员工资)支出减少,三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比上年减少,四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8,434,269.98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0,196.53元,占总支出的28.13%;项目支出27,624,073.45元,占总支出的71.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33,658,516.44元,减幅46.69%,主要原因为:一是2018年度调入职工9人、政策性调资增加及安排协管员工资等增加工资福利支出2,074,475.89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05,640.43元;三是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地质灾害协管员工资、协管员工资、死亡抚恤金、考核奖等)支出减少2,637,190.99元;四是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支出减少1,420,110.00元;五是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减少23,877,542.81元;六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支出减少4,040,753.96元;七市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支出减少12,547,320.00元;八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经费支出增加1,201,100.00元;九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支出增加3,652,767.00元;十是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增加支出1,198,030.00元;十一是项目前期经费支出增加2,161,930.00元;十二是其他项目(中介服务费)支出增加470,458.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10,196.53元。与上年对比减457,074.67元,减幅4.06%,主要原因为:一是2018年度调入职工9人、政策性调资增加及安排协管员工资等增加工资福利支出2,074,475.89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05,640.43元;三是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地质灾害协管员工资、协管员工资、死亡抚恤金、考核奖等)支出减少2,637,190.9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04%。人均支出17,832.2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624,073.4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201,441.77元,减幅54.58%,主要原因为:一是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支出减少1,420,110.00元;二是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减少23,877,542.81元;三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支出减少4,040,753.96元;四市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支出减少12,547,320.00元;五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经费支出增加1,201,100.00元;六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支出增加3,652,767.00元;七是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增加支出1,198,030.00元;八是项目前期经费支出增加2,161,930.00元;九是其他项目(委托中介服务费等)支出增加470,458.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认真完成酒房乡摆田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及甸阳镇同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验收工作,并于2018年1月26日收到验收通知。二是做好老麦杨柳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决算工作,项目涉及我县老麦乡老麦村、杨柳村、黄家寨村、茨桶村4个村委会,项目建设规模1185.1131公顷,实施后可新增耕地26.4134公顷,新增耕地系数为2.23%,项目总投资:3794.86万元。项目于2017年1月3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完工。三是开展姚关镇陡坡土地整治(出让金)项目,项目建设规模112.2527公顷,实施后可新增耕地3.0468公顷,新增耕地系数为2.71%,项目总投资:399.7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按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预计2018年12 月组织实施。四是老麦乡清河村小仆寨小组滑坡治理和酒房乡酒房中学滑坡治理两个省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正在施工 ,项目总投资1450余万元,项目完成后将消除滑坡灾害对612名师生、124户543名群众和5000多万元学校基础建设好、群众房屋等财产的威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34,269.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33,658,516.44元,减幅46.69%,主要原因为:一是2018年度调入职工9人、政策性调资增加及安排协管员工资等增加工资福利支出2,074,475.89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05,640.43元;三是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地质灾害协管员工资、协管员工资、死亡抚恤金、考核奖等)支出减少2,637,190.99元;四是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支出减少1,420,110.00元;五是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减少23,877,542.81元;六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支出减少4,040,753.96元;七市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支出减少12,547,320.00元;八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经费支出增加1,201,100.00元;九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支出增加3,652,767.00元;十是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增加支出1,198,030.00元;十一是项目前期经费支出增加2,161,930.00元;十二是其他项目(中介服务费)支出增加470,45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9,1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630,2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费2,161,930.00元、缴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828,870.00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639,46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913,32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9%。全部用于老麦等四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7,761,528.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3%。主要用于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资金支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服务费、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服务费、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经费、卫片执法经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开垦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1,400.00元,支出决算为89,785.59元,完成预算的146.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137.59元,完成预算的152.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48.00元,完成预算的126.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计划数过小,为保障工作需要,财政以本单位行政性收费指标返还(追加预算)弥补经费不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24,537.5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增3,848.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8,358.47元,增长46.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485.47元,增长52.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73.00元,增长26.2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18年大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深入农村下乡频繁,车辆使用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燃油费)支出比上年大幅上升;二是土地整治项目集中在2018年进行验收,本年度实施的地质灾害项目较多,上级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审计、绩效评估工作,接待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137.59元,占79.23%;公务接待费支出18,648.00元,占20.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137.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137.5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车辆所需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64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6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友邻单位(县外)参观学习,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县工作调研、考察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1,751.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640.43元,增加8.83%,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4,485.47元、接待费增加3,873.00元、培训费增加7,515.90元、会议费增加4,698.70元、水电费增加7,054.12元、公务交通补贴增加16,47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3,668.00元、其他办公经费增加27,875.24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含书报资料费)192,544.17元、印刷费17,035.00元、水电费21,600.38元、邮电费22,221.94元、差旅费101,231.00元、租赁费78,353.06元、会议费19,557.70元、培训费38,858.00元、公务接待费18,648.00元、工会经费124,64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137.59元、公务交通补贴595,9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78,251,871.90元,其中,流动资产74,612,850.35元,固定资产3,639,021.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54,452.6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705,066.43元,固定资产增加49,386.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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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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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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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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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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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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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8,251,871.90
| 74,612,850.35
| 3,639,021.55
| 1893975.12
| 655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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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92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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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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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祥见附表10-附表12)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土地整治
(出让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土地整治(出让金)项目为省级投资土地整治(出让金)项目,项目区位于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委会境内,土地权属全部为陡坡村委会集体所有,土地权属界限清楚,权属无争议,一个项目片区。
根据保国土资发[2018]242号文件《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投资土地整治(出让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下达了2017年度省级投资土地整治(出让金)项目计划,项目名称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10.8725公顷,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三部分组成,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新增耕地3.2424公顷,新增耕地率2.92%。项目批准预算投资总额399.7万元,单位面积投资为2400元/亩。项目建设工期为一年,工程以一个标段实施,该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制定了《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土地整治(出让金)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项目指挥部,施甸县国土资源局为项目的承担单位并组织实施,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指挥长,指定国土局一名副局长及该乡分管国土工作的副乡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区的规划、工程设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以及资金的筹措、支付、审批结算等管理工作。指挥部下设财务室,配备会计、出纳各一人,完善了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⑴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预算资金3997000元,实际到位3997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度支出项目资金212400元,其中:其他费用支出(前期中介:可研费、勘测费、预算编制费)212400元,占总支出的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8年度共支出项目资金212400元,其中:其他费用支出(前期中介:可研费、勘测费、预算编制费)212400元,占总支出的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对土地的整理,完善灌溉与排水设施和田间道路工程设施,深耕细作,充分利用项目区内丰富的光热资源,对发展水稻、玉米、烤烟和小麦等粮经作物有着良好的市场情景,对改善项目区的产业结构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完成后,通过对项目区低产耕地实施综合整治,使项目区土地利用程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项目建设对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带动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社会稳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作用,其社会效益十分重大。
生态效益指标: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区的旱涝问题,有效地增强了土壤“三保”能力;通过对项目区山、水、田、林、路的综合建设与政治,保持了水土,改善了生态环境;二是项目的实施,增加了项目区的耕地面积,对边疆山区的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牧工作是一大支持,项目的实施将补充城镇基础设施占用的耕地面积,同时也补充退耕还林还草占用的耕地面积,这将为全县的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因此生态环境意义十分重大。
耕地质量等别指标:通过土地整理、完善灌溉排水及交通基础设施,可提高农用地机械化可操作性,提高项目区管理条件及水平,进而使农产品产量得到提高,故项目区农用地整理后利用等别有所提高,从整治前的水田11等、旱地12等提高到水田10等、旱地11等。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年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建立由国土、审计、财政部门等多方参与的对项目资金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地使用。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业务,包括项目管理和有关财务知识的学习,做到既懂财务,又熟悉项目的管理,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并在网上及时公开,及时优化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不断补充绩效目标内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队伍充实;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保证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优化支出,节约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项目区的工程建设,用足项目资金。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施甸县老麦乡老麦等4个村土地整治
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云南省施甸县老麦乡老麦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为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施甸县老麦乡老麦、茨桶、杨柳、黄家寨4个村委会境内,距离县城约34公里,土地权属全部为集体所有,土地权属界限清楚,权属无争议,共四个项目片区。
根据云国土资耕[2015]4号文件《关于2015年度土地整治项目入库的通知》,确定该项目列入2015年度土地整治入库项目。项目建设规模1185.1131公顷,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三部分组成,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新增耕地26.4134公顷,新增耕地率2.23%。项目批准预算投资总额3794.86万元,单位面积投资为2134.74元/亩。
项目建设工期为一年,该项目于2017年1月3日开工建设,工程分六个标段实施,监理单位是云南鸿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至2017年 9月竣工,实际完成土地整治面积 1185.1131公顷,完成工程投资总额3497.52万元。各项工程已投入运行并发挥效益,项目区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加快当地农民整体脱贫步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有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制定了《施甸县老麦乡老麦等4个村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项目指挥部,施甸县国土资源局为项目的承担单位并组织实施,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指挥长,指定国土局一名副局长及该乡分管国土工作的副乡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区的规划、工程设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以及资金的筹措、支付、审批结算等管理工作。指挥部下设财务室,配备会计、出纳各一人,完善了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⑴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批准预算总投资3794.86万元。根据云财建[2015]503号、保财建[2015]286号、施财建(2016)6号文件《关于下达2015年第四批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资金的通知》下达并拨入中央项目资金1100万元;根据云财建[2016]204号、保财建[2016]138号、施财建(2016)37号文件《关于预下达2016年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清算资金的通知》下达并拨入中央项目资金2694.86万元,合计到位资金3794.8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至2018年底支出项目资金28151927.51元,其中:工程施工费支出24644927.79元,占总支出的87.54%。其他费用支出3506999.72元,占总支出的12.46%。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至2018年底支出项目资金28151927.51元,其中:工程施工费支出24644927.79元,占总支出的87.54%。其他费用支出3506999.72元,占总支出的12.46%。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对土地的整理,完善灌溉与排水设施和田间道路工程设施,深耕细作,充分利用项目区内丰富的光热资源,对发展水稻、玉米、烤烟和小麦等粮经作物有着良好的市场情景,对改善项目区的产业结构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完成后,通过对项目区低产耕地实施综合整治,使项目区土地利用程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项目建设对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带动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社会稳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作用,其社会效益十分重大。
生态效益指标: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区的旱涝问题,有效地增强了土壤“三保”能力;通过对项目区山、水、田、林、路的综合建设与政治,保持了水土,改善了生态环境;二是项目的实施,增加了项目区的耕地面积,对边疆山区的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牧工作是一大支持,项目的实施将补充城镇基础设施占用的耕地面积,同时也补充退耕还林还草占用的耕地面积,这将为全县的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因此生态环境意义十分重大。
耕地质量等别指标:通过土地整理、完善灌溉排水及交通基础设施,可提高农用地机械化可操作性,提高项目区管理条件及水平,进而使农产品产量得到提高,故项目区农用地整理后利用等别有所提高,从整治前的水田11等、旱地12等提高到水田10等、旱地11等。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年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建立由国土、审计、财政部门等多方参与的对项目资金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地使用。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业务,包括项目管理和有关财务知识的学习,做到既懂财务,又熟悉项目的管理,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并在网上及时公开,及时优化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不断补充绩效目标内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队伍充实;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保证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优化支出,节约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项目区的工程建设,用足项目资金。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施甸县旧城乡政府驻地片区泥石流治理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施甸县旧城乡政府驻地片区泥石流治理项目区位于旧城乡西南部,旧城乡政府驻地片区泥石流流域内共分布有5条泥石流沟道,直接威胁各沟道口129户56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经济损失约1550万元。项目批准预算投资总额613.78万元,项目建设工期为一年,该项目于2018年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9年2月完工。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制定了《施甸县旧城乡政府驻地片区泥石流治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项目指挥部,施甸县国土资源局为项目的承担单位并组织实施,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指挥长,指定国土局一名副局长及该乡分管国土工作的副乡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区的规划、工程设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以及资金的筹措、支付、审批结算等管理工作。指挥部下设财务室,配备会计、出纳各一人,完善了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⑴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批准预算总投资613.78万元。到目前已下达项目资金552万元,合计到位资金552万元,资金到位率89.93%。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至2018年底支出项目资金3079584.51元,其中:工程施工费支出2417101.51元,占总支出的78.49%。其他费用支出662483.00元,占总支出的21.51%。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至2018年底支出项目资金3079584.51元,其中:工程施工费支出2417101.51元,占总支出的78.49%。其他费用支出662483.00元,占总支出的21.51%。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对泥石流的治理,改善了泥石流流域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建设对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带动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社会稳定,其社会效益十分重大。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区的泥石流频发问题,有效地增强了土壤“三保”能力,保持了水土,改善了生态环境,为全县的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因此生态环境意义十分重大。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年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建立由国土、审计、财政部门等多方参与的对项目资金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地使用。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业务,包括项目管理和有关财务知识的学习,做到既懂财务,又熟悉项目的管理,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并在网上及时公开,及时优化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不断补充绩效目标内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队伍充实;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保证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优化支出,节约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项目区的工程建设,用足项目资金。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祥见附表13-附表14)
1.项目名称: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纳入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机关。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机关编制70人,(一)行政编制26人,其中:政府机关人员24人、工勤人员2人,(二)事业编制4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2人,财政补助人员12人;2018年末实有人员73人,(一)行政编制人员37人,其中:政府机关人员27人、工勤人员10人,(二)事业编制人员3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7人,财政补助人员9人。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2018年施甸县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结合国家“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建设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以良好的环境质量需求为重点,县级财政预算资金用于施甸县跨越发展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生态文明县建设,土地矿产执法、地质灾害治理监测、土地整治等安排资金项目。通过项目实施,部门职能正常发挥,服务地方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工作有效开展,监管执法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合理利用矿产、土地资源理念深入人心。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18年部门决算总收入58787086.23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0196.53元,占总收入的18.39%;项目支出47976889.70元,占总收入的81.61%。2018年部门决算总支出38434269.98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0196.53元,占总支出的28.13%,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9508444.69元,占总支出比率(人员支出比率)为87.96%,公用支出1301751.84元,占总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比率)12.04%;项目支出27624073.45元,占总支出的71.87%。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9785.59元,比上年的61427.12元增加28358.47元,增长率为46.17%。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137.59元,比上年的46652.12元相比增加24485.47元,增长率为52.49%;公务接待费18648元,比上年的14775元相比增加3873元,增长率为26.2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一致。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施甸县国土资源局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积极组织开展决算工作,严格按要求编报,软件审核通过再上报县财政审核。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的规定,对预算和决算及时、真实公开,及时对二级单位决算进行批复。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按照文件要求,我局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指标对2018年全年预算数进行自评,主要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3)自评组织过程。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科学制定方案,评价开展前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拟定了工作方案,对评价工作进行任务分工。为保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由分管财务副局长任组长,协调涉及各项目相关科室组成评价组,对涉及项目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及时将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填报绩效自评表,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8年 我局共争取到上级补助项目资金22671975.45元,其中: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资金3000万元,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资金1362800.00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11021800元,其他项目资金25万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施甸县国土资源局严格预算执行,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管理,一是加强项目建设领导,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开展前有详尽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做到事 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测评;重视配合部门外部监督检查工作,如配合审计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在项目建设中着重推行了“质量承诺”、“安全告知”、项目资金“三公开一公布”等工 作制度,有效的规范了项目建设行为,使管理工作逐步步入轨道 化。
三是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把项目建设职业准入关、招标采购关、标准执行关,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七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持证上岗制、建设管理制、合同管理制、审计决算制、工程竣工验收制)和财务管理专人专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等制度,基本形成了源头预防、监督有力、责任可追的工作机制。
(3)产出情况分析
我局认真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对职责履行认真梳理,成立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有效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及时进行项目自评,按时提交相关工作材料。2018年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全力服务经济稳增长;二是充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三是强化用地预审及计划指标管理;四是推进土地整治规划工作;五是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建设;六是认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七是加强地籍基础管理工作等。
(4)效果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科学预算项目资金,确保合理的投入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②社会效益:项目的投入,为全县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③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外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不断补充绩效目标内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7、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局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逐步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拟定绩效管理办法,实际开展评价工作等,逐步理清了绩效工作思路,对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将加大对绩效管理的研究和运用,建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单项的绩效指标体系,为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