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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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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40305-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05
文号 浏览量 47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对施甸县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县域各项建设用地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小品等各类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施甸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法规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调查监测股、耕地保护监督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规划和建设工程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执法监督股、财务股。所属事业机构15个,分别是: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13个乡镇自然资源所、施甸县城乡规划设计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落实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一是根据省级下发的耕地流出图斑,施甸县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18256.85亩,经系统扣除合法用地等无需整改的图斑后,需要整改面积15823.07亩,截止目前,通过省级核查面积17050.94亩,整改完成比例107%;二是施甸县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下达施甸任务数为补充耕地数量2900亩、水田规模2961亩。施甸县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有23个,我县2022年组织实施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5个,截止目前旧城项目、由旺项目、水长项目、何元项目、老麦项目分割一已完成入库工作,5个项目入库耕地数量:2.89亩,水田规模:1743.07亩,粮食产能16.45万公斤。2023年已开工实施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7个,规划建设规模5612.64亩,预计新增耕地数量289.48亩、新增水田规模4273.96亩,新增粮食产能58.65万公斤,7个项目外业施工已结束,正在开展竣工验收工作。2023年8月份新开工的3个项目,预计新增耕地309.51亩、水田规模3314.41亩,粮食产能65.38万公斤。正在编制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12个,其中4个项目已取得立项批复,正在为立项前举证做准备。

2.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一是已完成总规初步成果编制,确定耕地保护目标任务41622.36公顷(62.4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692.6公顷(43.04万亩),占比较市级要求高出0.07%。《施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通过保山市规委会审查,目前正在根据会议意见建议修改当中。二是施甸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行政村(社区)109个,已全部完成草案编制,均已取得政府批复,审批通过率100%,省级入库备案67个,入库备案率61.46%,预计4月底可完成剩余42个村省级入库备案。

3.全面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一是县域高速“能通全通”工程涉及的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第16期)临时用地于2023年已获批,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项目(施甸段)正在组织上报。二是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管理系统显示施甸县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94个,目前已保障67个(存量建设用地保障3个,设施农用地保障2个,新增建设用地保障50个,不需要新增建设用地12个),未保障27个,保障率为71.28%。正在申请省厅通过《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管理系统》注销7个项目。截至2023年10月,新增建设用地保障的50个项目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项目得以保障。三是全省8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施甸县涉及1个(云南施甸产业园区管委会),已组织出让工业项目“标准地”2个地块,166.29亩。其中:位于华兴片区美达餐饮南侧,面积为16.29亩;位于水长片区150亩;两个地块已供应。

4.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2009—2022年全县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为4115.20亩,其中:县域4042.70亩、施甸产业园区72.51亩。2023年市级下达县域批而未供处置任务数1234.56亩,处置率30%,目前,已消化2810亩,完成率69.93%;2023年市级下达产业园区批而未供处置任务数18.12亩,处置率25%,目前,已消化67.77亩,完成率仅93.47%。二是全县闲置土地处置基数651.54亩(含产业园区),共涉及项目35个。2023年市级下达处置任务228.04亩,处置率35%,截止目前,已处置消化闲置土地25个项目341.26亩,处置率为52.38%。2023年下达产业园区闲置土地处置基数81.90亩,共涉及8个项目,市级下达(30%)处置任务24.57亩。截止目前,已处置消化闲置土地81.90亩,处置率为100%。县域及产业园区均已超额完成上级下达处置任务。

5.全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一是施甸县共编制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3个,我县建新区占用农用地面积1761.77亩,其中耕地1172.84亩(水田779.95亩)。县内自用219.17亩,其中自用耕地103.78亩。省内交易250亩。我县共需交付农用地指标2230.94亩,其中耕地指标1526.63亩,水田指标779.95亩,截止目前,复垦验收规模预计为农用地812.61亩,其中耕地530.40亩,最终验收规模以批复为准。扣除省内交易出让指标和自用指标后,农用地指标缺口1418.33亩,其中耕地指标缺口996.23亩,水田指标缺口779.95亩。缺口部分我县正在从有主矿山注销、历史遗留矿山等资源中,计划包装5个矿山增减挂项目,目前正在编制实施方案。

6.全面抓实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防范和民生工作。一是抓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4月15日全县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值班值守;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汛期地质灾害情况汇报,研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12场次;汛期期间,定期不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会商研判共12次(常规会商研判4次,强降雨乡镇针对性会商研判8次),发出气象预警预报信息500余条,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217次,处置隐患61次,发放撤离通知书51份,目前,未发生因地质灾害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情况。二是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共开展巡查176次,出动巡查车辆176辆次,出动巡查人员594人次,立案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10件,已办结7件,正在办理3件,没收违法所得21.35万元,罚款21.88万元。同时,多部门综合联动,开展非煤矿山联合安全检查5次,检查发现矿山存在安全隐患5处,并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于9月7日通过省级质检验收,现已报送自然资源部。截至12月4日,我县不动产颁证总量8331本,其中:不动产权证书7674本,不动产权证明657本。

7.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一是《施甸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于2022年11月获市级审批,2023年1月发布实施。已建成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施甸县小官市石灰岩矿1个国家级绿色矿山,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力争到2025年,全县新增绿色矿山1个,绿色矿山总数达2座。二是2023年10月底全县辖区内已登记探采矿权13个(探矿权4个,采矿权9个),已注销31个(采矿权28个,探矿权3个),对符合联勘联审条件的4个采矿权已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截至11月底有效期内探采矿权数占比76.9%。(省级下达目标50%以上)。三是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图斑138个,面积152.48公顷。按照《施甸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解,2021年至2022年已完成修复图斑50个,面积42.41公顷,2023年至2025年修复计划有序推进;今年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186号)要求,施甸县共计划完成39个52.53公顷,2023年已完成修复并验收16个面积26.3628公顷2024年至2025年修复计划有序推进。同时,2020年以来系统登记矿山严格落实持证矿山年度生态修复责任,共修复面积4.3166公顷。

8.全面加大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一是截止目前2019年以来施甸县共有土地卫片违法图斑980个,面积9928.5亩,占耕5564.16亩,目前已完成整改541个,面积8797.31亩,占耕4962.72亩,个数整改完成率为55.2%,占耕面积整改完成率为89.19%,其中2023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违法占耕比为2.73%。施甸县2020年以来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图斑共343个,面积3145.29,占耕2441.17亩,目前已完成整改286个,面积2947.79亩,占耕2276.1亩,个数整改完成率为83.38%,占耕面积整改完成率为93.24%。二是按照省级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要求,2022年12月成立了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有编制10个),目前,已配备大队长1名(实职副科),工作人员5名,空编5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31,220.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66,955.7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结余864,264.49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37,262.90元,增长21.45%,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7,110.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27,172.8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1,376,792.0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616,187.85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366,955.72元,其中:本年收入12,366,955.7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66,955.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78,962.16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7,110.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4,9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1,376,792.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31,220.2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366,955.72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4,055.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562.16元,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5,419.00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0,448.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123,429.16元;项目支出1,892,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1,4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较上年增加1,381,4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1,646.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352.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1,146.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9,822.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125.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8,425,895.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220010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9,069.72元,主要用于2024年协管员工资及保险缴费;22406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1,892,9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04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048.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1,668.00元,较上年增加1,865.00元,增长2.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32次,共计接待约1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1,668.00元,较上年增加1,865.00元,增长3.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668.00元,较上年增加1,865.00元,增长3.7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原因:单位本年开展矿山巡查、违法图斑整改、汛期排查等方面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相关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17,32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4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电费较上年减少5,000.00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维修(护)费较上年减少8,128.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减少67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1,86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3,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资产总额357,011,000.34元,其中,流动资产345,422,997.15元,固定资产877,453.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489,591.44元,无形资产220,958.3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484,242.1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4,168.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附件2.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附件1.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