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3071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文号 | 浏览量 | 35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对施甸县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县域各项建设用地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小品等各类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施甸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法规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调查监测股、耕地保护监督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规划和建设工程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执法监督股、财务股。所属事业机构15个,分别是: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13个乡镇自然资源所、施甸县城乡规划设计室。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一是现已完成八个专题的初步成果,经过四轮部门意见建议征求和专题对接会议后,2个专题完成市级审查和专家评审,6个专题完成县级审查和专家评审。根据部门和专家意见建议,修改完善了专题及规划文本成果。二是为进一步理清施甸县全域资源禀赋与环境条件,研判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和风险,识别生态保护极重要区,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提供基础性依据,科学地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完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三是对施甸县不同村庄禀赋的1441个自然村进行了村庄分类,在征求村级、乡级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完成村庄建设边界的划定。四是积极、主动与县发改、交通、水利、文体旅游、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县直部门及13个乡镇进行了多次对接,整理了“十四五”至2035年期间各类重大项目基本信息,建立了重大项目库,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空间需求。五是对各类规划数据进行基数转换,统一了基础数据,初步完成了数据库建设,初步形成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底图。六是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和施甸县发展实际情况,扎实开展“三线”划定工作,形成了“一上”和“二上”“三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方案。目前待部审核。
2.“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一是2021年30个行政村(社区)已完成规划编制草案,形成“两图一书一表一民约”规划成果,其中:29个行政村(社区)已完成县级程序性审查,28个行政村(社区)已通过省级专家技术性审查。20个行政村(社区)已完成村民决议。二是2022年42个行政村(社区),已召开县级工作推进部署会、信息系统填报培训会。各乡镇按照信息系统填报要求对系统中的各个模块进行填报,配合编制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等编制前期工作,预计12月底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3.土地要素保障。一是组织上报了两个城镇批次项目,面积共计4.2596公顷,省厅审查通过批复已下达。正在组件两个城镇批次项目,面积共计4.0626公顷。二是组织上报了一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共计1.3737公顷,省厅审查通过批复已下达。三是组织上报六个村庄批次,并取得相关层级政府批复,批准面积共计3.0413公顷。正在组件五个村庄批次项目,面积共计2.5644公顷。四是按规定对符合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条件的用地,积极督促申报备案用地手续。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我县设施农用地的备案管理工作,目前共办理备案登记且上图入库设施农用地42宗,批准面积96.8131公顷。
4.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一是2021年实施的何元、老麦等两个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何元项目工程已完工,正在核查举证,核查认定地块数量38个,提质改造水田面积141.11亩,举证7个地块,举证28.04亩;老麦项目工程已完工,正在核查举证,核查认定地块数量514个,提质改造水田面积1218.77亩(净面积911.02亩),完成举证200个图斑,举证面积约200亩。两个项目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上报市级验收。二是2022年实施的旧城乡新街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旧城项目工程已完工,正在核查举证,核查认定地块数量113个,认定水田面积1246.5亩,其中提质改造水田面积1243.53亩,新增耕地面积2.97亩(全为水田),举证约1120亩。项目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上报市级验收。三是2022年第一批5个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5个项目中,水长乡水长村项目已完工,正在核查举证,核查认定地块数量35个,提质改造水田面积145.72亩,举证120.33亩;由旺镇大秧田项目已完工,正在核查举证核查认定地块数量100个,提质改造水田面积155.91亩,举证124.29亩。两个项目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上报市级验收。其余三个项目(涉及酒房乡沙子村、万兴乡牛汪塘村、万兴乡写寨村)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进场开工建设。
5.“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已编制上报市级《施甸县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进行审查,并根据市级提出意见完成修改重新上报。施甸县2022年度“进出平衡”调整指标1136.70亩,其中转进42个地块,转进面积1033.27亩,可恢复耕地972.19亩,平均质量等别11等;转出地块主要来源为设施农用地和水库水面两种类型,共376个地块,转出耕地面积163.43亩,平均质量等别11等。转进耕地面积比转出面积多808.76亩。下一步将根据“进出平衡”方案,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或建设用地,确保县域内顺利实现耕地“进出平衡”,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6.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破坏自然资源行为。2022年,执法监督股坚持“严厉打击不停步”的原则,在乡镇所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开展日常动态巡查300余人次,完成1033个图斑现场核实工作;联合执法15次,协助处理信访案件13起;不定期对全县矿山开展执法巡查工作,查扣挖掘机7台次,现均已归还。土地违法共查处21件,其中非立案查处3件;立案查处18件,已办结3件。矿产资源违法共查处25件,其中非立案查处9件;立案查处16件,已办结10件(其中上年转结2件),共收缴各类罚没款150.80万元。
7.违法图斑整改。一是2017-2022上半年土地卫片及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图斑整改情况。2022年共完成129宗图斑整改,面积604.8亩,占耕396.85亩,占基本农田56.51亩。截止8月底,施甸县2021年土地卫片违法占耕比例为6.48%,在保山市排名第一。二是审计反馈20宗拆除复垦不到位图斑整改情况。审计反馈20宗拆除复垦不到位图斑,面积78.7亩,占耕61.69亩,占基本农田26.05亩。截止目前,20宗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市级实地验收,并完成省级连线验收。三是2021年矿产资源督查发现问题图斑整改情况。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图斑共16宗。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的图斑有9宗,整改不到位的图斑有7宗。
8.不动产登记办理。全县共办理不动产权登簿总量4541本,其中不动产权证书3565本,不动产权证明585本。
9.行政审批办理。完成行政审批385份,为建设单位和个人审验相关资料1327多余次,参加规划验收13次,参加相关单位踏勘各类项目选址17次,参加会议培训22次。
10.矿产资源管理。一是根据部、省、市安排部署,继续推进过期矿业权核实清理,对已过期未提出过延续申请的矿业权,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行废止公告。二是对政策性关闭类矿山,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有关规定,以非申请注销方式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将施甸县自然资源局自行梳理自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以来淘汰关闭矿山情况,施甸未注销的采矿权有2个。截至2022年8月31日,全县辖区内已登记采矿权37个,其中:砂石料24个(砂场10个、石场14个),饰面石材5个,金属矿1个,砖瓦用泥土3个,水泥用石灰岩2个,玄武岩1个,水泥用砂岩1个。有效期内矿权4个(水泥用灰岩2个、饰面石材2个),采矿权已过期33个。三是做好《施甸县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1—2025年)》和《施甸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并已上报市级审批。
11.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制定了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修订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了领导,确定了工作重点,对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部署了地质灾害培训监测员业务培训还和应急演练工作。二是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31个点、完成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独立选址项目,严格要求用地法人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是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落实地质灾害防范相关工作责任人,开展调查评价工作,邀请片区防治专家分析、研判、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对受威胁的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确保安全度汛。四是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报告编制和全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县地质灾害“十四五”规划报告通过市局评审,已完成提交报告成果。全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报告完成市局评审报省厅备案,并提交了报告成果。五是2022年4月15日启动了全县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值守。依托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再次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抓实气象预警及工程治理,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年入汛以来,发布和转发省、市、县气象预警信息60余条。对高风险点及时通知乡镇采取避让措施。六是截止2022年10月9日,施甸县共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7起,受威胁群众68人,财产损失273.5万元;成功避险3起,避免经济损失485万元,未出现人员伤亡。
12.批而未供和闲置处置。2009年至2018年施甸县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为66.2026公顷(993.04亩),2022年市级下达(25%)处置任务数16.5506公顷(248.26亩),截至2022年9月28日,已供19.49亩,完成率仅1.96%。闲置土地处置基数26.4326公顷(396.49亩),市级下达(30%)处置任务7.9293公顷(118.9395亩)。截至目前,施甸县已处置消化闲置土地0.31公顷(4.62亩),处置率仅1.16%。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93,957.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87,993.5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963.75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14,660.75元,增长11.40%,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66,81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4,226.2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512,076.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87,993.56元,其中:本年收入10,887,993.5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87,993.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14,697.00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66,81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4,19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512,076.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893,957.3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887,993.56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6,493.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3,197.00元,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0,6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63,283.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545,880.00元;项目支出511,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1,5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6,577.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21,8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56,71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8,745.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086.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8,476,765.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支出;220010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4,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协管员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22001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20,770.56元,主要用于公司留用人员保险缴费;22406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511,5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情况,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2,812,248.00元;30102津贴补贴3,205,884.00元;30103奖金898,554.00元;30107绩效工资512,28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6,577.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5,455.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393.56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4,000.00元;30201办公费51,161.00元;30205水费8,249.00元;30206电费23,381.00元;30207邮电费40,000.00元;30211差旅费161,406.00元;30213维修(护)费8,128.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53,504.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803.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504,63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0元;30305生活补助533,34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9,803.00元,较上年增加62,183.00元,增长816.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4,920.00元,增长293.7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34次,共计接待约168人次。
增加原因:我单位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较去年增加,本年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开展项目指导、项目验收、地质工作调研、土地矿山督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等公务活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9,803.00元,较上年增加47,263.00元,增长1860.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803.00元,较上年增加47,263.00元,增长1860.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原因:单位本年开展矿山巡查、违法图斑整改、汛期排查等方面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相关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
绩效目标:将每年监测员经费落实到位,由乡镇财政所根据本乡镇提供的监测员花名册按月进行发放,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乡镇监测员补助发放进行监管。按月足额发放341名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511,500.00元(汛期5至10月),激发341名地质灾害监测员在助力施甸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的无限潜力,努力做好施甸县184个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的汛期巡查及监测工作,保障隐患点区域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对其基本生活保障100%满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8,225.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226.25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较上年增加30,694.75元,水费较上年减少464.00元,电费较上年增加3,966.00元,邮电费较上年增加40,000.00元,差旅费较上年减少9,072.00元,维修(护)费较上年增加8,128.00元,培训费较上年减少107,178.00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18,080.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10,59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7,510.00元,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减少43,47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12,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资产总额322,526,758.19元,其中,流动资产304,504,147.99元,固定资产713,285.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7,080,886.44元,无形资产228,438.4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936,388.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240.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