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19-0401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3-09 |
文号 | 浏览量 | 5 |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及办法,组织实施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编制全县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审核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承办国家和省市立项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组织开展有关国土资源科学技术的研究、合作与交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成立于1987年1月,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设22个股所级机构,其中: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监察大队、财务室、耕地利用保护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环境股、规划股、土地开发整理办公室、施甸县不动产登记局;派出机构12个:甸阳、仁和等12个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办、宣传、保密、统计、接待、电子政务、综治维稳、后勤保障服务、资产管理和安全等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形势分析、国土资源课题调研和科技项目研究,负责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干部的考核、奖惩、退休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考核;编制人才规划、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 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2)政策法规股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组织有关听证、政务公开、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国土资源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和信访工作。
(3)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受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财务室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资金、基金的有关征收管理工作;承担专项资金的有关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定,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5)耕地保护利用股
拟定以基本农田保护为重点的耕地保护办法和措施,组织开展耕地保护;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监督、检查、考核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落实情况;承担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有关管理工作,承办上报国务院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及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工作;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拟定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和组织实施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组织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和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对土地评估机构进行监管。
(6)矿产资源管理股
指导、监督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监管矿业权市场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负责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和转让审批(初审)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和采矿权价款的征收管理、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工作;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统计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管理;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7)地质环境股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负责足额征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对地质灾害评估机构进行监管。
(8)规划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并对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编制全县土地后备资源和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整理、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组织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管理,拟定、实施保护耕地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报批工作;指导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9)土地开发整理办公室
承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源调查、编制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计划及相关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审查和指导、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财务监督、检查、决算审查、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等工作;承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复核及评价工作;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估算审查工作;管理土地开发整理业务经费;拟定土地开发整理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和推广,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咨询、服务与评价。
(10)不动产登记局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测绘法律、法规、规章,测绘普法、教育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规划,负责基础测绘、地籍测绘以及重大测绘的计划编报,纳入测绘项目的审定技术监督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格审查、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度检验工作;承担规范测绘市场、地图市场的管理责任;对域内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和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开展土地资源状况评价、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调查,承担土地登记发证和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汇交和对外查询工作;承担土地确权、各类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土地变更登记、土地变更调查、地籍档案管理、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工作;承担土地利用数据库、城镇地籍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11)12个国土资源管理所:甸阳镇、仁和镇、由旺镇、太平镇、姚关镇、老麦乡、何元乡、酒房乡、旧城乡、万兴乡、摆榔乡、木老元乡等12个国土资源管理所。协助上述股室做好各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规划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设施农用地使用面积。
2、积极开展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紧,有保有压,节约集约”的方针,围绕省市重点五网工程、四个一百项目以及我县重点工程项目积极开展用地报批工作,尤其做好各乡镇的水库建设项目和县城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工作。
3、加强部门联动,扎实开展拆旧复垦复绿工作。由县易地办牵头我局配合拟定了《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复绿实施方案》,乡镇组织实施拆旧复垦相关工作。同时,根据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顺序,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确认搬迁入住后3个月内全面完成迁出地拆旧复垦复绿工作。
4、严格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狠抓地质灾害防治。加强项目的跟踪落实,充实技术力量,注重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落实责任,严肃制度,加大对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切实抓好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工作,分批组织实施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农户的避让搬迁工作,重点完成市级2016年度立项中、小型项目施工,完成省级2015年度以来立项大型项目验收;完成2016年度立项中、小型施工项目验收等工作。
5、强化地籍测绘管理,助推不动产登记工作。积极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以及测绘管理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审核备案、土地估价备案和测绘成果审核备案工作。组织落实地理信息数据分析汇总上报及年度变更调查等常规工作。积极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
6、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成2019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排查,;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在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施甸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修改完善《施甸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坚持把预防为主,突出以人为本的精神落到实处;认真抓好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能力建设,结合气象预警及地震部门的预警预报,群测群防管理体系人员及应急救援队伍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障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于第一时间赶赴突发事件发生地点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切实抓好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工作;积极做好地灾搬迁、治理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结合县委、县政府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农户的避让搬迁工作;
7、科学规划编制,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工作。一是科学论证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成果资料,并按规定时限逐级上报审查,确保年内通过省级评审和获准实施。二是多方协调争取《施甸县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通过市级评审,并尽快批准实施。三是切实履行部门职能职责,着力抓好源头管理,严格矿业权审查审批,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私挖滥采、偷采盗采、持证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巩固面山整治成果。
8、敢于担当,从严查处违法案件,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努力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和立案率,严格查处违法用地、违法探矿、采矿行为,加强执法监管,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全力保护国土资源。
9、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和道德防线,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努力提高资源保护和保障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履职尽责的执行力,为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发展而奋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1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 26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115,89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15,89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15,89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0,115,890.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15,890.00元(本级财力10,115,89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115,89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115,8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5,890.00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2,650.00元、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行政运行经费支出7,383,158.00元、220019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460,082.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 10,115,89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14,34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4,60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940.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施甸县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9,785.59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358.47元,同比增长46.1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2019年与2018年相比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8,648.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73.00元,同比增长26.21%,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本单位职能职责扩大,支出增加。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71,137.59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485.47元,同比增长52.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2019年与2018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预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137.59元,增加24,485.47元,同比增长52.49%,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本单位职能职责扩大,出车率增加,将会导致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115,89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85,735.00元,同比增长20%,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本单位职能职责扩大以及调入不动产登记局人员9人,工资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2019年与2018年相比项目支出预算无增减。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474,601.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58,972.00元,同比增(减)143.66%,占基本支出的24.47%,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本单位职能职责扩大以及调入不动产登记局人员9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施甸县国土资源局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本部门无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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