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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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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2-0817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17
文号 浏览量 188
主题词 土地
施甸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公报

施甸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公报

20189月,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施甸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施甸县“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多,280名调查提供服务、向导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61932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国土利用状况建立了施甸县“三调”成果数据库。现将我县三调主要地类数据公如下:

一、施甸县“三调”各地类利用情况

(一)耕地42056.79公顷(630851.85亩)。其中,水田6668.02公顷(100020.3亩),占15.85%;水浇地773.08公顷(11596.2亩 ),占1.84%;旱地34615.69公(519235.35亩),占82.31%

(二)种植园用地6675.27公顷(100129.05亩)。其中,果园3725.5公顷(55882.5亩),占55.81%;茶园999.03公顷14985.45亩),占14.97%;橡胶园69.61公顷(1044.15亩),占1.04%;其他园地1881.13公顷(28216.95亩),占28.18%

(三)林地110401.49公顷(1656022.35亩)。其中,乔木林地93893.91公顷(1408408.65亩),占85.05%;竹林地1452.94公顷(21794.1亩),占1.32%;灌木林地13561.28公顷(203419.2亩),占12.28%;其他林地1493.36公顷(22400.4亩),占1.35%

(四)草地7524.77公顷(112871.55亩)。其中,人工牧草地7.89公顷(118.35亩),占0.10%;其他草地7516.88公顷(112753.2亩),占99.90%

(五)湿地300.21公顷(4503.1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施甸县湿地地类为全部为湿地的二级地类内陆滩涂,面积300.21公顷(4503.15亩)占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712.34公顷(130,685.1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015.06公顷(15225.9亩),占11.65%;村庄用地7080.29公顷(106204.35亩),占81.27%;采矿用地407.05公顷(6105.75亩),占4.6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9.94公顷(3149.1亩),占2.41%

(七)交通运输用地2966.24公顷(44493.6亩)。其中,铁路用地17.98公顷(269.7亩),占0.61%;公路用地1261.27公顷(18919.05亩),占42.52%;农村道路1686.94公顷(25304.1亩),占56.87%;管道运输用地0.05公顷(0.75亩),占0.0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77.54公顷(29663.1亩)。其中,河流水面967.9公顷(14518.5亩),占48.94%;水库水面542.71公顷(8140.65亩),占27.44%;坑塘水面221.68公顷(3325.2亩),占11.21%;沟渠138.23公顷(2,073.45亩),占6.99%;水工建筑用地107.02公顷(1,605.3亩),占5.42%

二、用好“三调”成果,持续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施甸县“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耕地保护责任,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协调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

(三)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附件【施甸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公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