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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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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2-0704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04
文号 浏览量 42
主题词 土地
施不动产权继承(2022)第280-291号

施不动产权2022)第28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光明

杨学良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由)集建(1996)字第805

施甸县由旺镇杨家村委会沈家村组

396.9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杨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学良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620

施不动产权2022)第28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王开贤

张自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471

施甸县何元乡大仆寨村委会王家寨组

205.875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何元乡大仆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自兰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627

施不动产权2022)第28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蒋文化

蒋金直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4)字第0114

施甸县何元乡莽王村委会上莽王二组

359.8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何元乡莽王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蒋金直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627

施不动产权2022)第283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世伦

杨有正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何土1995)字第2203

施甸县何元乡大坡脚村委会大坡脚一组

154.4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何元乡大坡脚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有正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627

施不动产权2022)第28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苏金波

张洪贵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地许字(2003)第338

施甸县仁和镇苏家村委会苏家村四组

160.0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苏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洪贵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627

施不动产权2022)第28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体周

杨应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何土1995)字第1724

施甸县何元乡大坡脚村委会后寨二组

93.66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何元乡大坡脚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应会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627

施不动产权2022)第28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庆习杨志国

郭开航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3)字第0991/施政房权证(2002)字第C-C7-0167

施甸县仁和镇五楼村委会郭家村组

165.67/170.60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五楼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郭开航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627

施不动产权2022)第28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开红

段达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何土1995)字第1854

施甸县何元乡大坡脚村委会后寨二组

154.77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何元乡大坡脚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达芹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627

施不动产权2022)第28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子西

李秀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3)字第1764

施甸县仁和镇菠萝村委会菠萝村一组

156.13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菠萝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秀珍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627

施不动产权2022)第28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段义祥

段光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4)字第0248

施甸县仁和镇张家村委会赵家村二组

385.68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张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光才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627

施不动产权2022)第29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自为

杨武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1595

施甸县由旺镇躲安村委会躲安三组

144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躲安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武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627

施不动产权2022)第29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7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伟

蒋树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4)字第0172

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委会寨尾组

126.49平方米

住宅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水长乡水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蒋树兰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627

 


附件【施不动产权继承(2022)第280-29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