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2-061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15 |
文号 | 浏览量 | 33 |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4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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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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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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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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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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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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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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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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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再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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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润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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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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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1995)字第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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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下蒲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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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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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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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润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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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2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4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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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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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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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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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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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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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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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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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锡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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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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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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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土地许字(1993)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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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马鞍山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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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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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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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大坪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志波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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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2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4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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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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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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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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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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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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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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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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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浩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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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天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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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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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万土1995)字第09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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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万兴乡万兴村委会下罗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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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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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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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万兴乡万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苏天彪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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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2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4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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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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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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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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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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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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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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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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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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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本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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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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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1993)字第1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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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菠萝村委会大河口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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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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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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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菠萝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本银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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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2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4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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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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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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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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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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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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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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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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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正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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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福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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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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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2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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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四大庄村委会四大庄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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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7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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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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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四大庄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戴福贵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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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4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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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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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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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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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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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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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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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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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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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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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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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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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38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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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华兴村委会赵家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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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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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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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华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朋飞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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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4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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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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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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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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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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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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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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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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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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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自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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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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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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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3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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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华兴村委会赵家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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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9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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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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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华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万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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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5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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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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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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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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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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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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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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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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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学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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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体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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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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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1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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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茨桶村委会思索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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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3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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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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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老麦乡茨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体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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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5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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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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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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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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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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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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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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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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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学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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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体啓段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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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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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7)字第4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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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茨桶村委会思索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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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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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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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老麦乡茨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体啓、段体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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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5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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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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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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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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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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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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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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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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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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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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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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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施老1994)字第9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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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委会老麦地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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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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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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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老麦乡老麦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文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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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5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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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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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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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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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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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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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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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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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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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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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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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7)字第1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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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摆乍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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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7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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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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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国相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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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5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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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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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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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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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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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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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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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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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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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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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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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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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摆乍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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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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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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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金李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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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5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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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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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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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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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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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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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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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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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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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学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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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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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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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摆乍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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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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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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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金学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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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5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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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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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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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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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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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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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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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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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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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开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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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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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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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摆乍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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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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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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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王开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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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5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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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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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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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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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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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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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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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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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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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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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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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摆乍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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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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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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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子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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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5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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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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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啟华
|
杨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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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063号
|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摆乍二组
|
506.25平方米
|
住宅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正班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5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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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节
|
李加平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072号
|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摆乍二组
|
269.75平方米
|
住宅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加平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6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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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林
|
王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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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062号
|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摆乍二组
|
487.50平方米
|
住宅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王从富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6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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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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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生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648号
|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旧寨一组
|
246.71平方米
|
住宅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绍生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6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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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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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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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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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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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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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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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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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绍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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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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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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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8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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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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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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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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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应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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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6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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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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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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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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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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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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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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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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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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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跃华杨跃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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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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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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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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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2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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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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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跃华、杨跃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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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6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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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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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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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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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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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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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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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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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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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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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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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5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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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旧寨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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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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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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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赛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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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6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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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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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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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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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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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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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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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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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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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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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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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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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坝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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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3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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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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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绍荣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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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6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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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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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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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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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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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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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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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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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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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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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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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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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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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坝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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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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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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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国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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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6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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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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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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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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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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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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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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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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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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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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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武李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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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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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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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坝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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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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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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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金朝武、李志朝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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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6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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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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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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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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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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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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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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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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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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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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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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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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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坝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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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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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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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亮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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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6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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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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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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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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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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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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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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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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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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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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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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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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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8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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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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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7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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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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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朝平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7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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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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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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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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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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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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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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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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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张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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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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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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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用(2001)字第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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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勒平村委会下马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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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10平方米
|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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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勒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宏尧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7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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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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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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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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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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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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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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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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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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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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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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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土集建(1995)字第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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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太平镇东蚌村委会里脉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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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5平方米
|
住宅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东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王贵龙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7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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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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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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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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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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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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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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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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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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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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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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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由土2001)字第10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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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躲安村委会躲安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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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52平方米
|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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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躲安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强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7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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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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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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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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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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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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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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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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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金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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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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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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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2022)施甸县不动产权第0001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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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躲安村委会回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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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07/325.5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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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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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躲安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颜习记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7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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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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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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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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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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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爱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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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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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3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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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段家松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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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04平方米
|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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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胡爱芹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7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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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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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毕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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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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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姚土1995)字第55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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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委会羊火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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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平方米
|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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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陡坡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查毕海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7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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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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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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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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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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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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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77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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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委会尹家庄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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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9平方米
|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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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坡脚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施德良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7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颜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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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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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由土2001)字第1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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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躲安村委会躲安四组
|
65.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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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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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施甸县由旺镇法律服务所做的《见证书》,由旺镇躲安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连凤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7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赵绍先
|
杨国芹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水土1994)字第0779号
|
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委会设桥组
|
204.96平方米
|
住宅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水长乡水长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国芹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7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苏其伦
|
苏新安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03345号
|
施甸县仁和镇苏家村委会苏家村一组
|
891.38平方米
|
住宅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苏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苏新安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