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2-052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5-20 |
文号 | 浏览量 | 35 |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8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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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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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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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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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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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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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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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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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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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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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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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何土1995)字第2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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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何元乡大坡脚村委会大坡脚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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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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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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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何元乡大坡脚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从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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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8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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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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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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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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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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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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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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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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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在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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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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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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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何土1995)字第17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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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何元乡大坡脚村委会后寨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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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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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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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何元乡大坡脚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蒋玉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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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8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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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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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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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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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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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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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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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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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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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庭张正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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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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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1995)字第3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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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何元乡何元村委会上寨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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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1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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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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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何元乡何元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正庭、张正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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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8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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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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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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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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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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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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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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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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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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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成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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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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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仁土1997)字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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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查邑村委会小坝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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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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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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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查邑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成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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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8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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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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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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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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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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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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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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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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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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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兴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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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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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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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仁土1993)字第14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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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菠萝村委会羊毛村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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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3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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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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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菠萝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玉清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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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8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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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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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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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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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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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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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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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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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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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良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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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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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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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私有房产所有权证0008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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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甸阳镇街道社区街道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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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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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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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甸阳镇街道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云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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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8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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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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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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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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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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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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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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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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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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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体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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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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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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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2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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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茨桶村委会塘子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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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2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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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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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老麦乡茨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从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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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8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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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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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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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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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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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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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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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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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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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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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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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土集建(1995)字第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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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太平镇蒋家村委会董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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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3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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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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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蒋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董兴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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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9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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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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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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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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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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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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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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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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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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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榆杨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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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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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4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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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富阳村委会墩子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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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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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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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富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树榆、杨树兵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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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9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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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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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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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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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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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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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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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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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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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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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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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土地许字(97)第055号、施土太地许字(1996)第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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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太平镇李山村委会李山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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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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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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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太平镇李山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董发秀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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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9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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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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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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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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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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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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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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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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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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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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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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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3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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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杨美村委会杨美寨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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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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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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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杨美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孟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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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9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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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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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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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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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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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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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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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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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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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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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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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33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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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杨美村委会杨美寨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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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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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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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杨美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耀保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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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9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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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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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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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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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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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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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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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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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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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耀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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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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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3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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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杨美村委会杨美寨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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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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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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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杨美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耀茶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9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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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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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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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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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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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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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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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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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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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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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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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用(2002)字第0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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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中村村委会上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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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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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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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中村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何柏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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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9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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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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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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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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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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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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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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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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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世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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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福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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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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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仁地许字(96)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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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杨家山村委会权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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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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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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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杨家山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福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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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9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段世吉
|
段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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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2009号
|
施甸县仁和镇杨家山村委会权头组
|
357.44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杨家山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福胜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9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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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显周
|
胡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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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2693号
|
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新寨一组
|
358.24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胡子康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9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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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开平
|
董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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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保土1995)字第02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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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张家村委会迎将村一组
|
274.2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张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董会才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0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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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存西
|
张国啟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老土1997)字第04209号
|
施甸县老麦乡清河村委会小朴寨二组
|
175.25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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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老麦乡清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国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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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0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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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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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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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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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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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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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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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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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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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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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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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3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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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太和委会塘子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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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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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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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胡银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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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0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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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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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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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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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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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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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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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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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支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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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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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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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地许字(2008)第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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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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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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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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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朝金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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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0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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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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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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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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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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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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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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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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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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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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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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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7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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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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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3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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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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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黄建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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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0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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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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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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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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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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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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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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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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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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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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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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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地许字(2014)第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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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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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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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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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开周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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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0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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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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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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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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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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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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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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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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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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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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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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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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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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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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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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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永达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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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0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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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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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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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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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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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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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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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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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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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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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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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6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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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旧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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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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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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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建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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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0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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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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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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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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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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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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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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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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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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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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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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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6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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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旧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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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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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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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继武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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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0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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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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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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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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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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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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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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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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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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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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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6)字第47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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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旧寨一组
|
238.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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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金杨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0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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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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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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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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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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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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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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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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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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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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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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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6)字第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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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旧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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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8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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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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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韩子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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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1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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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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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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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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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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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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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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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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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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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应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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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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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6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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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旧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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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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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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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应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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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1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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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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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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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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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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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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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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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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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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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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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6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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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旧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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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7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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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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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绍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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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1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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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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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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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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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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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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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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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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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加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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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应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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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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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6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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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旧寨一组
|
254.4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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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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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应富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1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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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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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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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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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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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6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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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旧寨一组
|
297.4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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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韩国莲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21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李绍彩
|
李春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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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6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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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旧寨一组
|
174.61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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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春贵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