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2-0422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4-22 |
文号 | 浏览量 | 15 |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4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郑有文
|
郑子和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甸土1995)字第470-1号
|
施甸县甸阳镇甸头村委会杨家庄组
|
276.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甸阳镇甸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郑子和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4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兴尧
|
杨会军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5165号
|
施甸县仁和镇热水塘社区村委会石坝组
|
208.08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热水塘社区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会军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4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尹文廷
|
尹早地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甸土1995)字第333-3号
|
施甸县甸阳镇大寨村委会莽中寨二组
|
49.6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甸阳镇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尹早地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4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尹武廷
|
尹绍花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甸土1995)字第333-2号
|
施甸县甸阳镇大寨村委会莽中寨二组
|
168.98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甸阳镇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尹绍花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1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4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段达林
|
段永德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3217号
|
施甸县仁和镇中和村委会中和四组
|
267.05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中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永德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