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2-0411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4-11 |
文号 | 浏览量 | 41 |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2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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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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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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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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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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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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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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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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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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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汪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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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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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地许字(2014)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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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四大庄村委会阿路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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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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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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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四大庄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汪琼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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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3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2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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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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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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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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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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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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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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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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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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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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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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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6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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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源珠村委会源珠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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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3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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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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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源珠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朝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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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3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2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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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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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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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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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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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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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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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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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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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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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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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7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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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委会东山坡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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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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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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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坡脚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忠涛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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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3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2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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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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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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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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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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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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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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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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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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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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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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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3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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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塘子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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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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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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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胡济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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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3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3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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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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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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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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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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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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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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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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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复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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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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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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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地许字(2013)第4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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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委会大寨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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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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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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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陡坡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进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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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3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3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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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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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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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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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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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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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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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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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逢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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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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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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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地许字(2001)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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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富阳村委会西上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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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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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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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富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富开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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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3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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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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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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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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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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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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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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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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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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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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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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甸地许字(1997)第96号,施集建(甸土1995)字第4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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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甸阳镇甸头村委会杨家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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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4.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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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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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甸阳镇甸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郑世军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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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3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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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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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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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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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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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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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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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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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应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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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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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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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0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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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蒜园村委会小汉庄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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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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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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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蒜园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吴祖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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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3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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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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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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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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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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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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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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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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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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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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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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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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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芦子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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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7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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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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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春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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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3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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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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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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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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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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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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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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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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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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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国李正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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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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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姚土1995)字第69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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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姚关村委会姚关街九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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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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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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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姚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刘正国、李正刘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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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3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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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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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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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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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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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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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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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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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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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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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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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4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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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富阳村委会富阳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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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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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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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富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富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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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3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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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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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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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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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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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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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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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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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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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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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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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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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麦地山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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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2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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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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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子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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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3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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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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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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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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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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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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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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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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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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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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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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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2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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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麦地山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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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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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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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成飞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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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3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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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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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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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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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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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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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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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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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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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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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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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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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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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9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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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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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仙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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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4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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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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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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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应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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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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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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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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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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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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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应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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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4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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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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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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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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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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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小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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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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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光荣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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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