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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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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2-0411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4-11
文号 浏览量 41
主题词 土地
施不动产权继承(2022)第126-141号

施不动产权2022)第12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子东

杨汪琼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地许字(2014)第11

施甸县由旺镇四大庄村委会阿路板组

150.0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四大庄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汪琼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30

施不动产权2022)第12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在湘

杨朝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6253

施甸县由旺镇源珠村委会源珠二组

264.35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源珠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朝新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30

施不动产权2022)第12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文怀

杨忠涛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7218

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委会东山坡二组

224.75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坡脚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忠涛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30

施不动产权2022)第12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胡汉国

胡济品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3144

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塘子边组

37.3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胡济品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30

施不动产权2022)第13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复标

杨进士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地许字(2013)第451

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委会大寨二组

150.0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陡坡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进士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30

施不动产权2022)第13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逢康

杨富开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地许字(2001)第24

施甸县姚关镇富阳村委会西上二组

180.0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富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富开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41

施不动产权2022)第13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郑子玉

郑世军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甸地许字(1997)第96号,施集建(甸土1995)字第480

施甸县甸阳镇甸头村委会杨家庄组

379.4.0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甸阳镇甸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郑世军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41

施不动产权2022)第133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应标

吴祖华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0911

施甸县姚关镇蒜园村委会小汉庄三组

120.91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蒜园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吴祖华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46

施不动产权2022)第13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世富

李春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326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芦子场组

208.78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春有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46

施不动产权2022)第13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刘平

刘正国李正刘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姚土1995)字第6983

施甸县姚关镇姚关村委会姚关街九组

254.0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姚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刘正国、李正刘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46

施不动产权2022)第13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彩光

杨富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4342

施甸县姚关镇富阳村委会富阳三组

255.7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富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富强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46

施不动产权2022)第13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光聪

杨子春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295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麦地山一组

340.28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子春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46

施不动产权2022)第13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天立

杨成飞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274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麦地山一组

223.82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成飞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46

施不动产权2022)第13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天满

杨仙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31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178.98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仙会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46

施不动产权2022)第14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忠武

杨应海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16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301.44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应海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46

施不动产权2022)第14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赵有朝

赵光荣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180

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小寨一组

336.0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光荣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46

 


附件【施不动产权继承(2022)第126-14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