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2-033001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3-30 |
文号 | 浏览量 | 27 |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09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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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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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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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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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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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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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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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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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朝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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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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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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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49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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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热水塘村委会热水塘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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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6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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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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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热水塘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永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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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09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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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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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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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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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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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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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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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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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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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富王金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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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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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水土1994)字第1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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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水长乡平场子村委会三棵柳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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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7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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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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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水长乡平场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王金富、王金兴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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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09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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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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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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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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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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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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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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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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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文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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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春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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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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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土地许字(2009)第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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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上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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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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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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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盛春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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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09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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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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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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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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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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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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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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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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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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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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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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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由集建(1995)字第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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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源珠村委会沙沟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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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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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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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源珠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金军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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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09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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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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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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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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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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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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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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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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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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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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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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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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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32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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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中村村委会上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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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0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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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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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中村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何荣亮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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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09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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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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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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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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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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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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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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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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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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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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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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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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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用(2000)字第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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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万兴乡万兴村委会龙朝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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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2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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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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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万兴乡万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苏杰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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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5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0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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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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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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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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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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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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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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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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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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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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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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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用(土木)字第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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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哈寨村委会庄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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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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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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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哈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加武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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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0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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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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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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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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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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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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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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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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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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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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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芹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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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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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地许字(1999)第6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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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常村村委会常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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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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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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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常村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魏芹香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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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0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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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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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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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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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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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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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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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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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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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洪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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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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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1994)字第2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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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保场村委会武侯村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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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7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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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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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保场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洪贵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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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0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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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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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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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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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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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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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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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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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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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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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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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木土1995)字第0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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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龙潭村委会营盘山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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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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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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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龙潭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加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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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3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0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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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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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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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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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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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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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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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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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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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张贵李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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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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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26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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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勒平村委会下马村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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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6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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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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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勒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张贵、李桂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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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0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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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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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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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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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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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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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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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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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应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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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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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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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土集建(94)字第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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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复兴村委会复兴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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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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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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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复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青云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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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0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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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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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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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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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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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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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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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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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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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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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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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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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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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7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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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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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杨洪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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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0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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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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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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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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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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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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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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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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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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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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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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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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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8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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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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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1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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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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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子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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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0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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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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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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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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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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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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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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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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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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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应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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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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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6)字第4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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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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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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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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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应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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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0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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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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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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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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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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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8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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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一组
|
410.97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子书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1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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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禄
|
杨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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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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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867号
|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一组
|
379.6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建台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1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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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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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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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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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98号
|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三组
|
364.72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子书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1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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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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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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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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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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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47号
|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
268.6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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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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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开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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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1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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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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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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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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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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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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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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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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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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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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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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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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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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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1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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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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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刘小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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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1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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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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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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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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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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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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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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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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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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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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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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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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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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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0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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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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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加荣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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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1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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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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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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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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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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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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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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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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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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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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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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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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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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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3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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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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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子团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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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1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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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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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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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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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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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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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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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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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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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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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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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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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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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3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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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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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开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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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1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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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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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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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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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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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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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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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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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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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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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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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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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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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1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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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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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有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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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1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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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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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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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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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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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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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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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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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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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朝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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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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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7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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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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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0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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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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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施朝兴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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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1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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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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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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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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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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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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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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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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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根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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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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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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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7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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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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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1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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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云兰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2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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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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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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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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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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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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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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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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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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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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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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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7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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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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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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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黄继先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2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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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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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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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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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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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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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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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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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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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鑫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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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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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7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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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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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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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鑫茂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2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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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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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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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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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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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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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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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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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贵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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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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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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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姚土1995)字第44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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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摆马村委会下摆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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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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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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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摆马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朱飞应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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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2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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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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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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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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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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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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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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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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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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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连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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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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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姚土1995)字第4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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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摆马村委会下摆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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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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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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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摆马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朱连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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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2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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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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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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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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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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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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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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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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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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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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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地许字(2001)第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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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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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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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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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继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12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李在堂
|
李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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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地许字(2001)第610号
|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
220.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有能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