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906-6-/2022-033001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3-30
文号 浏览量 27
主题词 土地
施不动产权继承(2022)第94-125号

施不动产权2022)第09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段朝银

段永平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4944

施甸县仁和镇热水塘村委会热水塘七组

345.62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热水塘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永平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15

施不动产权2022)第09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王朝明

王金富王金兴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水土1994)字第1345

施甸县水长乡平场子村委会三棵柳一组

264.77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水长乡平场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王金富、王金兴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15

施不动产权2022)第09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盛文周

盛春压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土地许字(2009)第143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上寨一组

150.0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盛春压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15

施不动产权2022)第09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顺华

杨金军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由集建(1995)字第48

施甸县由旺镇源珠村委会沙沟二组

160.0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源珠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金军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15

施不动产权2022)第09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何祯学

何荣亮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3290

施甸县由旺镇中村村委会上村一组

471.04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中村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何荣亮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15

施不动产权2022)第09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苏永林

苏杰生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用(2000)字第621

施甸县万兴乡万兴村委会龙朝一组

354.21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万兴乡万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苏杰生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15

施不动产权2022)第10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文昌

李加武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用(土木)字第168

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哈寨村委会庄寨一组

291.01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哈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加武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3

施不动产权2022)第10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袁平山

魏芹香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地许字(1999)第650

施甸县由旺镇常村村委会常村组

160.0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由旺镇常村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魏芹香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3

施不动产权2022)第10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段春成

段洪贵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4)字第2659

施甸县仁和镇保场村委会武侯村二组

176.7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保场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洪贵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3

施不动产权2022)第103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仕正

李加福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木土1995)字第0566

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龙潭村委会营盘山组

225.5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龙潭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加福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3

施不动产权2022)第10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树菊

李张贵李桂花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2629

施甸县仁和镇勒平村委会下马村三组

270.64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勒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张贵、李桂花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8

施不动产权2022)第10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段应麟

段青云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仁土集建(94)字第0171

施甸县仁和镇复兴村委会复兴一组

291.19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仁和镇复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青云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8

施不动产权2022)第10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在满

李杨洪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22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346.72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杨洪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0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绍满

杨子富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898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一组

343.17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子富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0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忠良

杨应祥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6)字第4725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一组

22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应祥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0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绍光

杨子书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895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一组

410.97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子书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1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子禄

杨建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867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一组

379.6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建台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1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德成

张子书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98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三组

364.72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子书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1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金荣

杨开翠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47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268.61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开翠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13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天成

刘小女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30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252.11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刘小女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1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有成

李加荣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40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377.07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加荣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1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金武

杨子团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33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274.34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子团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1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绍成

杨开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17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187.33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开峰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1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在堂

李有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941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315.18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有全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1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宋学林

施朝兴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748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一组

343.08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施朝兴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1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根朝

杨云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760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一组

342.16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云兰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2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黄炳高

黄继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753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一组

386.15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黄继先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2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发坤

杨鑫茂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763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一组

512.75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鑫茂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2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朱贵光

朱飞应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姚土1995)字第4496

施甸县姚关镇摆马村委会下摆马二组

255.2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摆马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朱飞应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23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朱应周

朱连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姚土1995)字第4481

施甸县姚关镇摆马村委会下摆马二组

301.28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姚关镇摆马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朱连全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2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志明

李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地许字(2001)第590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220.0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继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施不动产权2022)第12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4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在堂

李有能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地许字(2001)第610

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委会桥下二组

220.0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有能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329


附件【施不动产权继承(2022)第94-12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