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2-033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3-30 |
文号 | 浏览量 | 36 |
施不动产权遗(2022)第043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仁和镇勒平村委会下马村一组村民:李连富(身份证号码:53302219530312****)、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2536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连富
2022年3月17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2)第044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水长乡平场子村委会三棵柳一组村民:王朝明(身份证号码:53302219391229****)、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水土1994)字第1345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朝明
2022年3月17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2)第045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甸阳镇沙坝村委会下同厂二组村民:张运江(身份证号码:53302219630421****)、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甸土1995)字第115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运江
2022年3月23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2)第046号
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水长乡九条沟村委会热水塘二组村民:黄杰才(身份证号码:53302219710418****)因保管不善,将水地许字(2008)第015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杰才
2022年3月23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2)第047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仁和镇张家村委会迎将村二组村民:胡美龙(身份证号码:53302219540327****)、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保土1994)字第0225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美龙
2022年3月23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2)第048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姚关镇蒜元村委会中寨一组村民:张为林(身份证号码:53302219550908****)、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127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为林
2022年3月23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2)第049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委会平头山三组村民:张朝军(身份证号码:53302219700514****)、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4014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朝军
2022年3月23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2)第050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委会平头山三组村民:张朝良(身份证号码:53302219650615****)、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4013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朝良
2022年3月23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2)第051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委会平头山三组村民:张文所(身份证号码:53302219370820****)、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4015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文所
2022年3月23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2)第052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大谷场组村民:何志高(身份证号码:53302219520430****)、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老土1994)字第B-B4-19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志高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