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05_A/2016-0623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5-30 |
文号 | 浏览量 | 27 |
根据保山市水长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市场的需求,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拟于近期出让保山市水长水长工业园区A-G-277号工业用地,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 宗地规模:1.1617公顷。
二、 拟建工业项目:石棉水泥制品制造。
三、 规划条件:容积率≥0.7,建筑系数≥30%,绿地率≤
20%。
四、环保要求: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政策措施,排水清污分流,控制施工期间扬尘及噪声污染。
公示期为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9日。有意向用地者请在公示期间向施甸县国土资源提出用地申请。
特此公示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