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20240528-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失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
文号 | 浏览量 | 175 |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