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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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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4-4-/2021-1111006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就业政策 发布日期 2021-11-11
文号 浏览量 8
主题词 其他
关于办理2021年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事宜的公告

关于办理2021年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切实维护社会保险补贴领取对象的合法利益,现将施甸县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社保补贴领取对象

我县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上五类人员统称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被用人单位吸纳或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二、社保补贴领取办理流程

1.持有《云南省社会保险费通用完费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及《就业创业证》的可到施甸县人社局二楼就业服务大厅咨询办理。若无《就业创业证》的可在大厅就业创业登记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办证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毕业证复印件(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提供)、2寸彩色照片2张)。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复审、县级认定。

3.开具灵活就业情况证明书:村社区初步核实、乡镇劳动保障所审核(签署初审意见或盖章)。

4.县级初审:对初步认定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发放《保山市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指导办理对象收集完善所需材料。

5.审核公示:补贴对象于2021年12月20日以前将补贴相关材料提交施甸县人社局就业中心(人社局二楼就业服务大厅社保补贴办理窗口),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三、办理社保补贴所需材料(按照本人身份类别准备相关材料)

(一)共同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本人社保卡、农行卡或信用社卡(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银行卡复印在身份证下面,复印在一页)。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2、3、5、6、7、9页)、税务部门出具的《云南省社会保险费通用完费证》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3.《保山市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经办机构提供)、《灵活就业情况证明书》(经办机构提供)

(二)除了以上共同材料以外,以下人员类别需补充提交证明材料

1.“零就业家庭”人员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结婚证》、夫妻双方《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2、3、5、6页,施甸县“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经办机构提供)。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2021年低保金领取页在一页)。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人员《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不符合社会保险补贴领取的人员类别

1.养老保险缴费金额高于15081.60元的。

2.已经享受满36个月(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3.正在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的。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

5.注册公司的人员。

五、社保补贴领取办理时间范围

补贴时间范围: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补贴受理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需要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今后需要提前做好如下准备:①进行失业登记(施甸县人社局就业创业证办理窗口);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施甸县人社局就业创业证办理窗口);③准备好灵活就业人员证明;上述三件事需要按顺序提前准备(建议每年1月份或者适时准备),并携带相应的材料和《就业创业证》到窗口办理系统登记。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