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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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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4-4-/2021-0727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就业政策 发布日期 2021-07-27
文号 浏览量 30
主题词 劳动就业
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相关政策

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相关政策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家和我省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政策有较大调整。一是放宽贴息要求。对已获得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创业人员和获得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创业项目经营良好、增加吸纳就业人数的,可以再次申请贷款扶持、享受贷款贴息,但累计不超过三次;二是调整贷款额度上限。自2020年 4月17日起,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 万元提高至 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根据合伙人数 20 万元/人确定,不超过 100 万元,最高不超过110万元;三是合理分担利息。自 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按签订借款合同时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150BP后的部分,由借款人按季结息。

2021年度创业担保和小额贷款已经开始报名了,重点扶持以下10类创业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贷款额度20万元,期限3年,政府贴息,个人承担利率2.35厘,按季结息,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册和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货运资格证)到所属乡镇社会保障局服务中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