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20231205-00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创业扶持 | 发布日期 | 2023-12-05 |
文号 | 浏览量 | 27 |
为贯彻落实好省社会保险局印发的《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 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转发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多部门审核及企业确认情况,拟对1个单位拨付2022年度的稳岗返还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单位稳岗返还存在不符合条件的,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5-8121381,0875-3030370
附件:2023年施甸县第三批普惠性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