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2022-042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创业扶持 | 发布日期 | 2022-04-20 |
文号 | 浏览量 | 63 |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保山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保就业办〔2022〕1号)文件,为做好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施甸县人社局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为:“贷免扶补”150人(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90人(户),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其他承办部门的任务以各部门下达为准。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提高政治站位,从严贯彻执行《施甸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办管理人员十个严禁(试行)》;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广泛发动、精准推荐、从严审核、快速放款,确保在第三季度提前完成年度目标务。
(二)切实强化贷款的审核和跟踪问效管理。一是各承办部门要突出创业贷款项目扶持对象的考察审核,符合推荐的创业对象要积极引导其参加有关创业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提升扶持对象创业能力。二是县级业务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监督和指导,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基础数据和信息要做到“零失误”确保承办部门与承贷银行信息高度一致。三是县、乡各级经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贷款项目的贷后跟踪管理,对于放款后的创业项目要形成数据库,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跟踪有关证照管理;承贷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做好贷款的流向监督,督促扶持对象依法依规使用贷款,充分发挥贷款的创业扶持作用;县人社局将适时组织县级各职能部门开展扶持项目抽查和检查,一旦发现套贷或违规使用贷款情况严格按规定处置。
(三)加强政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工作优势,利用好线上线下各类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创业担保政策措施,积极落实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率,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附件:1.施甸县人社局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施甸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办管理人员十个严禁(试行)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