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20231128-0001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补贴 | 发布日期 | 2023-11-28 |
文号 | 浏览量 | 28 |
根据《施甸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绩效自评项目,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监测帮扶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1212个,兑付乡村公益岗位人员工资1163.52万元。
(三)项目完成情况: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1212个,兑付乡村公益岗位人员2023年1-10月工资940.8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163.52万元,资金使用由13个乡(镇)组织实施,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财政衔接资金管理规定。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三、项目绩效指标执行情况
(一)产出指标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800元)年度指标完成1212人,兑现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为1212人。
(二)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发放公益性补贴就业困难人群就业增收,以最佳方式将公益性岗位用于解决就业问题、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群众实现就业。社会效益:以最佳方式将公益性岗位用于解决就业问题、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群众实现就业有幸福感。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实施的就业创业项目以最佳方式一致得到了将公益性岗位人员解决就业问题、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群众实现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促进就业创业扶贫提质增效,引领带动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已完成支付1212名公益岗位人员工资,解决了1212名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的要求,有效地改善了生产生活水平,群众得到实惠,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资金拨付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评价等次确定为优。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