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2023122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37 |
第一部分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
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表彰奖励工作。
5.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参与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6.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使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9.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0.负责养老、工伤、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根据上级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实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配合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全县人社工作围绕中央、省、市各级决策部署,聚焦“稳增长稳住市主体保就业”的主线,围绕人社工作“稳就业、保民生、增活力、构和谐、提效能、强党建”6个方面的30项任务清单,积极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自觉践行项目工作、一线工作法和典型引路法,迅速行动抓落实,稳当推进年度目标任务落实。
1.稳就业,助力全县稳住经济大盘。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的决策部署,实施积极的保就业政策,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保城乡居民稳定就业。
2.保民生,稳住民生保障“基本盘”。坚持促扩面、保发放、防风险、优服务相统一,全力稳住民生保障“基本盘”。一是社保费缓缴政策落地生效。二是突出重点抓扩面。按照“九个一批”的扩面要求,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动员、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主动参保,督促未参保企业、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参保。三是优化服务调结构。开展人社服务“康乃馨”行动,组建6支人社服务“先锋队”扎实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服务,共引导20余家企业依法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动员、鼓励1706名城乡居民参保、转保,城镇职工参保比例逐步提升。四是深化改革拓覆盖。深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工作,不断拓宽社会保障覆盖面,推进政策全覆盖,共完成19320名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工作。五是“固堤行动”保安全。按照市局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六是按时足额保障待遇发放。按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牢牢稳住民生保障“基本盘”。
3.增活力,加大人才建设力度。一是结合县域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开展农村职业技能培训,以提升技能促进就业,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围绕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新型学徒制培训,为推动施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三是切实规范专业技术队伍管理,规范地设置了15个事业单位的岗位;收集、发布基层专业技术服务岗位82个,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按需合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67人。四是积极组织技能人才参与保山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有4个项目获奖,其中:健康照护、美发师荣获一等奖;汽车技术、焊工荣获三等奖,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4.严监管,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突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力度,共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31件,结案率达100%;聚焦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全面加强根治欠薪工作,共排查建设项目26个,共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件484件,涉及农民工597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9个行政股(室),具体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社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股、人才开发和事业单位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和信访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2,484,045.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406,137.83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7,907.36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0,758,118.97元,增长603.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682,410.22元,增长602.9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政策性增资、社会保险基数的调高、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改为授权支付核算;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75,708.75元,增长3,443.48%,主要原因是IC卡服务费的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4,4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不具备拨款条件,未能及时拨付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2,461,540.83元。其中:基本支出8,412,310.15元,占总支出的10.20%;项目支出74,049,230.68元,占总支出的89.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955,537.70元,增长236.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14,458.26元,下降23.01%,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径不同,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21年在基本支出核算,2022年在项目支出核算;项目支出增加60,469,995.96元,增长445.31%,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改为授权支付核算;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12,310.1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70,407.76元,占基本支出的92.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1,902.39元,占基本支出的7.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049,230.68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施财预〔2022〕3号退休人员春节慰问专项补助经费11,503.00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对我单位退休人员进行慰问;施财社〔2022〕200号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服工作经费18,975.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劳动监察人员购买执法制服;施财社〔2022〕4号企业离休人员养老保险金补助资金71,040.00元,主要对1名企业离休人员发放工资;施财社〔202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36,360.00元,主要对1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施财预〔2022〕59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统筹外)补助资金61,028,625.2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退休工资;施财社(2022)38号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专项经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就业见习补贴的发放;施财社〔2022〕35号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4,410,298.23元,主要用于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发放;施财社〔2022〕38号2021年度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1,546,545.63元,主要用于孵化基地的补助;施财社〔2022〕38号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947,025.00元,主要用于2022年1-6月份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施财社〔2022〕53号2020年度第二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孵化基地的补助;施财社〔2021〕130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719,05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第一批乡村公岗,2021年2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发放;施财社〔2022〕38号2021年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3,600.00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办公费的支出;施财社〔2022〕4号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补助资金907,304.83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补助发放;施财农〔2022〕110号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劳务协作项目补助资金2,540,000.00元,主要用于沪滇资金开发乡村公岗、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资金的发放;施财外〔2022〕22号2022年度省级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20,666.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用品及设备购置;施财外〔2022〕1号2020年中央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专项经费 36,130.42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用品及设备购置;施财外〔2022〕1号2020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专项经费132,107.34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补贴、临时人员各种保险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06,137.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57,944,534.70元,增长236.88%,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改为授权支付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214,48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5,751,893.60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330,755.3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8,048.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76.2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1,137,489.23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12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126,518.8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304.8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3,75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17,348.00元,事业单位医疗86,406.9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787,895.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540,0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56,796.42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91,099.5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981.70元,支出决算为37,066.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267.1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9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7.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981.70元,支出决算为37,066.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267.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工作中严格有效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65.59元,下降3.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47.41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是下乡开展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乡村公岗检查、“康乃馨”行动等工作的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13.00元,下降20.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制度,有效控制了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红色劳务、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乡村公岗检查和其他考察调研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红色劳务、考察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6,499.39元,比上年减少214,209.06元,下降26.75%,主要原因分析是部分欠款未能及时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7,970.37元,水费3,348.40元,差旅费7,446.50元,会议费2,946.00元,培训费3,822.00元,公务接待费13,799.00元,劳务费31,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67.12元,其他交通费用402,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1,739,706.22元,其中:流动资产732,978.93元,固定资产3,127,127.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769,600.00元,无形资产11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150.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69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