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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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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4-4-/2019-093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30
文号 浏览量 27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施甸县委、县政府、国家人社局、云南省人社局、保山市人社局规定下达的公务员招考、人才培训建设规划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支出和管理,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劳动人事工作。

2.负责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事业人员招聘考核工作。

3.负责全县机构改革、人员核编和管理工作。

4.统一核定、审批、发放社会保险各项支出,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社会保险信息自动化系统。

6.统一管理和组织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和资格上岗培训、考试和代发证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局坚持以人社工作“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行了行政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实施就业、养老、医疗保障、人才开发、劳动监察、公务员管理等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和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人社事业改革发展。

1.年度脱贫攻坚目标顺利实现。一是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围绕建档立卡户“一户一人一技能”,“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就业帮扶目标,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实际情况、地方产业发展、培训需求及用人单位用工需求,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和创业培训,有效增强了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技能素质,提升了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精准度。2018年全县共组织开展职业技能、专项能力、合格证等农村劳动力培训2774人,其中:建档立卡2166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287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007人;通过乡村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为7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就业。二是健康扶贫达到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的目标,共按政策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补贴1406.46万元,全县21619户8968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并按政策规定享受更高比例的医疗报销政策,全年共报销建档立卡人员住院就诊基本医疗费用19003人次、 8181.68万元,大病医疗费用1559人次、477.8万元,顶梁柱项目医疗费用316人、35.47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个人支付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是社会养老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对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702人,按照100元/人进行补助,金额为247.02万元,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9378人已100%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年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5923人次,2062.16万元。

2.创业就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明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坚持一手抓稳定就业,一手抓扶持创业,实现了就业创业两轮驱动、协同推进。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127人,完成预期3700人的102.5%;城镇登记失业率3.36%,控制在4.2%以内。“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放贷1103人(户),贷款金额11030万元;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放贷505人(户),贷款金额5280万元。共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774人,完成预期目标的100%;培训农村劳动力4.23万人次,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28万人,完成预期1.5万人的218.7%。就业工作在改善民生、促进全县经济发展,调控社会稳定中起到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

3.社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始终坚持以构建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政策、法规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全县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拓宽,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保障覆盖面达100%,社会保险执行率达101.93%,养老、医疗等各险种参保人数均完成预期目标。全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59.8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机关事业单位)1.8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99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26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4万人;工伤保险1.23万人;生育保险1.1万人;失业保险0.94万人。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社会保险实现了参保关系异地转移。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率、生育保险费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准缴费政策落实到位,共减轻了257家企业的工伤保险缴费、养老、失业保险参保成本271.28万元,社会保障对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4.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规划,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强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2018年全县公开招录公务员10名,其中:任期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招录为公务员4名,社会公开招录2名,大学生村官1名,村干部1名,省统招2人(森林公安);定向招聘10名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日趋规范,能力素质普遍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长期借调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清理结果已按政策执行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实施,津补贴制度逐步完善。

5.劳动关系更加协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98%、96%、89%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均达100%;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8年以来,全县共追讨农民工工资385.47万元,涉及劳动者423人;共协办专题宣传培训活动2场次,发放农民工维权宣传材料1500份,开展咨询400余人次;对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达125人次;累计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235个,资金3545.7万元;应急周转金制度健全,县财政在财政总预备费中安排200万元作为应急周转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平稳可控。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件,涉及劳动者10人,达成调解协议和解8件;仲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4件,一裁终局案件11件,结案24件,结案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85,787,613.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787,613.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385,787,613.47元,2017年收入决算数283,297,182.51元,较上年增加102,490,430.96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各项社会保险的补助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76,054,399.29元。其中:基本支出87,180,978.39元,占总支出的23.18%;项目支出288,873,420.90元,占总支出的76.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376,054,399.29元,2017年支出决算数283,293,582.51元,较上年增加92,860,816.78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各项社会保险的补助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180,978.39元。与上年11,969,280.10元 对比增加75,211,698.29元,增长628.37%,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调增,含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县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873,420.90元。与上年271,324,302.41元对比增加17,549,118.49 元,增长6.47%,主要原因为财政对各项社会保险的补助提高。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度项目合计288,873,420.90元,其中:

1.科目编码2080199,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1,220,000.00元;

2.科目编码208050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2,460,000.00元;

3.科目编码208059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0,179.00元;

4.科目编码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601,200.00元;

5.科目编码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547,885.40元;

6.科目编码2082601,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8,192,300.00元;

7.科目编码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77,440,500.00元;

8.科目编码2089901,其他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932.42元;

9.科目编码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67,806,265.00元;

10.科目编码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3,449,159.0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054,399.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83,293,582.51元对比增加92,760,816.78元,增长32.74%,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各项社会保险的补助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42,63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656,34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9%。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9,038,344.12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333,766.5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含全县数)47,778,414.18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含全县数)29,926,163.44元。项目支出117,617,996.82元,其中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1,22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2,46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0,179.00元;就业见习补贴601,2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547,885.40元;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8,192,300.00元; 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77,440,500.00元;其他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932.4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1,255,42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4%。主要用于项目支出171,255,424.08元,其中: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67,806,265.00元,其他医疗救助支出3,449,159.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8,403.00元,支出决算为85,778.00元,完成预算的54.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778.00元,完成预算的34.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5,893.84元,下降3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940.93元,增长54.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834.77元,下降65.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接近报费期,维护修理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公务活动减少,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00.00元,占55.96%;公务接待费支出37,778.00元,占44.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77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7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各级的公务接待262批次,接待人次822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9,116.70元,与上年1,035,782.56对比减少16,665.86元,减少1.61%,主要原因分析公务接待费减少72,834.77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4,571.97元;水费1,120.00元;手续费2,520.14元;电费1,857.29元;邮电费17,508.30元;差旅费44,718.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7,778.00元;劳务费28,500.00元;工会经费139,54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73,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3,784,170.44元,其中,流动资产15,076,680.44元,固定资产2,437,8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269,6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66,762.9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598,618.94元,固定资产减少301,85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070,0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35,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35,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362,534.92

1035782.56

2437890.00

1724101.00

35000.00

678789.00

6,269,6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1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14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施甸县社会保障和基层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施甸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主管单位:施甸县人民政府;项目建设单位: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李超(局长);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县城沙坝脚规划区、甸阳镇、姚关镇、由旺镇、太平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5677.32平方米,其中:县级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477.32平方米,及设备购置;甸阳镇、姚关镇、由旺镇、太平镇四个乡镇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300平方米,及设备购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按照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执行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省级资金1220000.0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度实际支付省级补助资金122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施甸县社会保障和基层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变更资金支出范围,没有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范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2)应用打算: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上级文件要求各项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中央资金到位资金83472300.00元、省级资金16660000.00元、市县级配套8130679.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度实际支付中央资金到位资金83472300.00元、省级资金16660000.00元、市县级配套8130679.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各项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就更各项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没有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项目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范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①结果公开情况: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②应用打算: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就业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市级目标任务进行岗位开发,城镇新增就业,自主创业人员创业享受贴息贷款,符合培训对象提供免费培训。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中央资金到位资金6503138.30元、省级资金645947.1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度实际支付中央就业补助资金6503138.30元、省级补助资金645947.1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没有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范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2)应用打算: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医疗兜底保障

2.项目基本情况:由省级财政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每人60元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通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省级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兜底保障资金补偿到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兜底保障资金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由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实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省级资金到位171255424.08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支付资金171255424.08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没有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四重保障”实际报销比例90%以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满意度高于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医疗兜底保障项目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范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2)应用打算: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我局是全额拨款单位,设有就业中心、社保中心、新农保中心、医保中心、规划财务股、公务员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人才开发和就业股、劳动信访仲裁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和办公室四中心八股室一室。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其中,政府机关人员29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8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事业编制39人,财政补助事业人员9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促进发展。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区人社局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通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七个方面,具体做出以下目标:

一是单位制定了年终绩效考核办法,并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是在职人员数,按照“三定”方案严格控制。

三是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只减不增。

四是根据部门预算批复,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好管理制度、完善好基础信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到部门年度的决算数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五是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施甸县人社局收入385,787,613.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787,613.47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054,399.29元,其中基本支出87,180,978.39元,项目支出288,873,420.9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施甸县人社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人社局规划财务股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及项目负责人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部分科室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

(2)根据局开展的自评情况,2018年度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①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88,873,420.9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88,873,420.9元。

②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度项目支出117,617,996.82元,其中: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1,22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2,46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0,179.00元;就业见习补贴601,2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547,885.40元;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8,192,300.00元; 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77,440,500.00元;其他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932.42元。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促进了保民生保稳定的方针。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结转结余资金。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2018年各项目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反映出本单位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方面情况相对乐观,但还有待于加强。下一步,我局将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严格督促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成。在努力提高绩效自评分的同时,提高投入产出的收益效果。

7.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局根据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设定目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配置预算,认真按部门预算执行,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做好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