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15_Z/2017-091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15 |
文号 | 浏览量 | 21 |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施甸县委、县政府、国家人社局、云南省人社局、保山市人社局规定下达的公务员招考、人才培训建设规划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支出和管理,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劳动人事工作。
2、负责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事业人员招聘考核工作。
3、负责全县机构改革、人员核编和管理工作。
4、统一核定、审批、发放社会保险各项支出,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建立、建全和管理全县社会保险信息自动化系统。
6、统一管理和组织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和资格上岗培训、考试和代发证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整县脱贫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按照素质提升工程“四个一批”的技能扶贫思路,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1户1人1技能”素质提升。共组织驾驶、烹饪、电焊、种养殖业等培训6531人,完年度目标6000人的109%,其中:下岗失业人员364人,农民工6158人。二是布朗族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孵化平台作用初显。按“一园两区”的模式,概算总投资895.8万元创建了县级创业园平台,下设摆榔(食用菌种植)、木老园创业园区(林下养鸡),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园区。目前,创业园已入轨、规范运行,可为50人(户)以上的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孵化服务,能有效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项目定位、创业场地、资金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创业支持。2016年首批入园创业32人(户),在创业园的带动下,摆榔乡共有51户农户种植食用菌,带动就业116人,实现创业收入310.62万元;木老元乡共有30户发展林下养鸡,并带动就业135人,创业总收入可达213.5万元。三是按照“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为基准,做好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的要求,引导建档立卡户自愿选择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做到“制度全覆盖,人员全覆盖”、 “应保尽保”。2016年全县脱贫出列并符合条件的13383名建档立卡户100%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合。
2、就业压力有效缓解。一是开发就业岗位0.45万个,完成预期目标的116.5%,增长22.8%,其中公益性岗位661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0.37万人,完成预期目标的119.7%,增长36.2%;城镇登记失业率3.55%,控制在4.3%的目标范围内;转移农村劳动力10.4万人次,完成预期目标任务10万人次的104%;组织高校毕业生见习126人,完成预期目标的126%。二是积极贯彻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贷免扶补、小额担保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通过创业促进就业贷款扶持1865人(户)自主创业,带动3700人就业,共发放贷款1.96亿元,其中:贷免扶补1158户、创业担保700户、劳密企业7户。三是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共对51家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共支出补贴77.06万元。四是借助云保互联网+公共就业系统,打造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目前共录入就业人员信息14.35万人,牵头组织专场招聘会6场688人次。
3、社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政策、法规要求,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社保优惠政策等改革,全县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拓宽,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全县参加保人数达28.3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保险参保人数1.8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35万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万人;工伤保险1.15万人;生育保险1.01万人;失业保险0.94万人。全县社会保障覆盖面达100%,社会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各险种参保率、续费率均达到预期目标,共发放社保卡20.91万张。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已启动实施,全县参保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7178人,退休人员2523人。三是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率、生育保险费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准缴费政策落实到位,全县共有312家企业(以险种计)2.33万人的缴费费率均得到下调,共减轻参保对象经济负担69.41万元。四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镇医保和新农保已完成并轨运行的前期准备工作。
4、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规划,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强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是结合全县人才需求实际,采取出市—到省—面向全国的“走出去,引进来”方式,积极与西安交大等挂钩帮扶单位沟通、协调,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定向招录等方式,切实做好人才招引工作。2016年事业单位共招聘200人,招录公务员43人。二是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乡镇津贴、职务与职级等方面的政策,有效激发了工作活力。全县共有4155名工作人员享受乡镇津补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全面落实,共有268名科员晋升副科职级,72名副科晋升正科职级,68名正科晋升副处职级;深入开展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已安置司勤人员91人。三是共抽调21名新录用公务员到贫困村进行一线工作锻炼,抽调14名优秀在职干部到村挂职锻炼。四是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全县涉及职称改革对象有3174人。
5、劳动关系更加协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98%、96%、89%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均达100%;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99%以上;企业军转干部稳定,无不稳定因素;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县255个项目共缴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2583万元;共接受并处理了讨要工资的信访件52件,追讨工资1651.58万元。同时,依法依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1起,仲裁结案率100%。
6、机关自身建设明显提升。严格按照“四群”教育、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狠抓机关内部作风建设,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创先争优,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全局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明显增强;以优化机关自身队伍为目的,通过招录、选调等方式充实了人社工作队伍,杜绝了风险岗位“一人兼多职”带来的风险,并以“人尽其才”为原则,对机关内部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有效提升了队伍的战斗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拖四),项目概算投资1392万元,已完成投资944万元。平台建成后,人社服务群众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将会得到有效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总收入11892.391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92.3917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19612362.19元,增幅为19.75%。原因是“本年收入” 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相较2015年增幅为19.75%,比2015年度增加19612362.19元。一是2016年7月全面调整工资后,工资收入大幅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增加12240762.35元,仅“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一项相较2015年增幅达到14.52%,占总增幅的62.4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2232.701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2.741717万元,占总支出的96.81%;项目支出389.96万元,占总支出的3.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2015年度增加22886062.19元,增幅为23.01%。原因是“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变动较大,详细原因见下一项说明。其一是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中“本年支出-基本支出”相较2015年增幅为20.17%,比2015年度增加19875062.19元。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变动较大。其二是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中“本年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相较2015年增幅为28.87%,比2015年度增加26292799.30元。主要原因是“208030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16年度比2015年度多支出11167960.00元,仅“208030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一项较2015年增加11129140.00元,增幅达到286.83%,增幅较大原因是包括全县财政部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427417.17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19875062.19元,增幅为20.17%。原因是“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变动较大,详细原因见下一项说明。其一是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中“本年支出-基本支出”相较2015年增幅为20.17%,比2015年度增加19875062.19元。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变动较大。其二是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中“本年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相较2015年增幅为28.87%,比2015年度增加26292799.30元。主要原因是“208030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16年度比2015年度多支出11167960.00元,仅“208030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一项较2015年增加11129140.00元,增幅达到286.83%,增幅较大原因是包括全县财政部分。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施甸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支出389.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4.96万元,原因是我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施工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支出12232.701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2.741717万元,占总支出的96.81%;项目支出389.96万元,占总支出的3.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2015年度增加18986462.19元,增幅为19.09%。原因是“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变动较大,详细原因见下一项说明。其一是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中“本年支出-基本支出”相较2015年增幅为20.17%,比2015年度增加19875062.19元。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变动较大。其二是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中“本年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相较2015年增幅为28.87%,比2015年度增加26292799.30元。主要原因是“208030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16年度比2015年度多支出11167960.00元,仅“208030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一项较2015年增加11129140.00元,增幅达到286.83%,增幅较大原因是包括全县财政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4.233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749.975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903.822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5.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8万元。
2016年与2015年对比减少0.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42万元。因为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厉行节约的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加强管理,努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努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经费收支预决算对比一致。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141.0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人均支出561.5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相比较无变化,未开展因公出国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755.2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755.22元。运行维护费4.38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43人,接待费开支1.0997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增加0.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单位到我局开展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87265万元,2016年度我单位因开展扶贫工作耗资巨大且差旅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及其他机构运行费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 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