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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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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4-4-/2023-0215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15
文号 浏览量 2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600000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工作。

5.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参与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6.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使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9.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0.负责养老、工伤、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根据上级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实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配合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9个行政股(室),具体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社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股、人才开发和事业单位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和信访股。我部门是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有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全部行使行政职能。

所属单位1个,我部门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在转移就业上有新“突破”。一是坚持把中央“稳就业、保城乡居民就业”的决策摆在首位,继续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要求,围绕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保就业政策、保基本民生政策3个方面的21条政策措施抓落实,全力稳住就业形势,将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稳定在48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二是巩固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成果,坚持把“稳就业、保城乡居民就业”摆在首位,统筹运用好各级各类创业就业政策,不断拓展新的就业空间,将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稳定在14万人次的规模。三是结合农民工“收入增百计划”,继续实施“技能云南”施甸行动,坚持抓培训、强技能,突出“培训实用性”这个重点,对照“2025年我省农民工月均务工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标准,以“力争农民工月均工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每年缩小100元左右”为目标,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质增收,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万人次以上。四是深化党建引领就业新模式,用好“政府救助平台”人社服务帮助找工作、找培训,借助“云南省求职服务平台”建立就业岗位数据库,不断促进转移就业,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全年面向全民推送岗位不少于7万人。

2.在社保提质增资上有新“突破”。一是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持续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康乃馨”行动,切实加强社保政策宣传力度和经办服务,统筹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企业欠费清欠、电子社保卡推广、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被征地农民参保等工作,切实夯实全县社会保障基础,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21万人以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达2.6万人以上,电子社保卡覆盖率达30%以上。二是按照省厅“到2025年全省缴费阶段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30%”的结构调整目标,实施“百万群众转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计划”,对全县应参保未参保、未全员参保企业,建设领域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民参保情况,以及村干部群体、致富典型群体进行排查梳理,形成目标任务清单,并有针对性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有条件的人员“转保参保”,依法督促企业参保缴费、清欠社会保险费,全力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落实。三是实施社保基金安全“固堤行动”,认真落实“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以“四库三清单”为核心内容,用好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管理系统和跨部门数据比对系统,持续推进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发现问题整改,不断强化基金收支预算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四是积极打造“智慧社保”,加快社保数字化转型,推进社保全业务平台、数据、服务与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保平台应接尽接,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

3.在做活人才上有新“突破”。一是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攻坚行动”,进一步巩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成果,落实职称评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倾斜政策,鼓励人才服务基层。二是结合县域特色优势产业深化农村实用人才、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农村劳动力补贴性培训、技能培训补贴力度和培训规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积极申报保山市施甸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积极参与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参加茶叶等特色产业专项技能大赛。三是统筹做好人才人事管理工作。抓好人才推荐选拔、表彰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工作。

4.在巩固和谐劳动关系上有新“突破”。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对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担负起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严格按照“六制一金”要求,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从源头上抓好整治工作。二是发挥统筹职能作用,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执法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抓实夏季、冬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力度。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能力,加大集体争议案件及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调处力度,畅通裁审衔接,提升劳动争议调处质效,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四是做好人社领域安全维稳,定期开展矛盾隐患纠纷排查,实行矛盾隐患清单管理,压实化解主体责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不安全因素,维护人社领域稳定。

5.在优化人社服务提效能上有新“突破”。一是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清、减、压”工作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材料、环节、手续,优化业务流程、精减证明材料、压缩办结时间。二是推行信息化人社服务。积极打造“智慧社保”持续拓展人社大数据、电子社保卡的创新应用,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三是扎实开展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社服务“先锋队”作用,全面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政策宣传、业务经办服务;深入开展基层窗口作风建设活动,强化系统窗口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窗口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6.强化政治建设创品牌上新“突破”。一是打造“党建品牌”。围绕“党建聚合阳光人社,先锋服务社会民生”党建工作主线,打造具有人社特色的优秀党建品牌。二是打造“模范机关”。扎实开展“对标达标创标”行动,打造过硬人社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三是打造“效能人社”。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切实增强人社效能。四是打造“清廉人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人社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5,319,958.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816,639.2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40,0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63,319.49元。

与上年相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1,024,212.04元,增长20.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1,779,418.21元,增加21.14%,主要原因是社保费缴费人数及缴费基数增加导致职业年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较上年增4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预算核算;其他收入减少755,206.17元,下降61.98%,原因为2023年单位资金即往来款纳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856,639.21元,其中:本年收入124,856,639.2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816,639.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4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819,418.21,增加21.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1,779,418.21元,增加21.14%,主要原因是社保费缴费人数及缴费基数增加导致职业年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较上年增4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预算核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279,958.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4,816,639.21元,其中:基本支出97,060,313.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981,475.21元,主要原因为一是两年经费核算口径不一致,本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在基本支出中核算,上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在项目支出中核算,二是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7,756,32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202,057.00元,主要原因两年经费核算口径不一致,本年本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在基本支出中核算,上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在项目支出中核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101 行政运行5,754,95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917,293.00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9,359.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304,3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6,902,335.2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支出。

6、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272,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7、2080801 死亡抚恤支出10,920.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8、20826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446,502.0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82,467.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10、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63,219.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2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2、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9,972.00元,主要用于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支出)29,318,724.0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146,404.00元,30102津贴补贴2,521,080.00元,30103奖金732,067.00元,30107 绩效工资396,120.00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9,359.00元,30109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304,36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5,686.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676.00元,30113 住房公积金9,972.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单位承担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大病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855,858.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16,850.00元,30205水费6,568.00元,30206电费14,636.00元,30211差旅费112,788.00元,30215 会议费8,000.00元,30216 培训费82,399.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5,732.00元,30228工会经费120,531.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64.00元,30229其他交通费用430,29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基本支出)66,885,731.21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66,885,731.21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10,9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65,390,357.80元,企业离休人员养老保险金补助资金71,040.00元,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1,403,113.41元,退休人员春节慰问专项补助经费10,300.00元。

4、项目支出27,756,326.00元。

①、303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7,309,824.0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7,309,824.00元,用于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②、313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20,446,502.00元,其中: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20,446,502.00元, 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3.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3.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796.00元,较上年增加24,796.00元,增长63.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732.00元,与上年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8,064.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764.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64.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764.00元,增幅106.28%,主要原因为由于疫情管控政策变动,预计2023年开展调研、视察等工作会增加。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至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和丧葬补助资金4,537,926.00元;2021至2023年代缴返贫致贫和低保特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助资金596,640.00元;2022至2023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补助资金14,147,000.00元;2023年代缴三级残疾人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4,728.00元;2023年加发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1,130,208.00元;2023年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助资金7,272,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5,85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783.00元,增幅6.3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9,819,585.81元,其中,流动资产732,978.93元,固定资产1,281,805.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769,600.00元,无形资产35,201.2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964.45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与上年一致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600111


附件【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