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2022-022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
文号 | 浏览量 | 0 |
第一部分施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⑴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⑵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
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工作。
⑸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参与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⑹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⑺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⑻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使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⑼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⑽负责养老、工伤、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根据上级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⑾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⑿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⒀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⒁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实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配合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9个行政股(室),具体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社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股、人才开发和事业单位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和信访股。我部门是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有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全部行使行政职能。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我局将“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作为主要任务,以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基金安全为重点,抓实人才队伍建设,全力维护劳动者权益,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促发展,各项工得到有序推进落实。
(1)就业形势稳定,城乡居民就业有保障。我局将“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作为主要任务,认真落实援企稳岗、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培训、沪滇劳务协作、岗位开发、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稳定就业形势,保障城乡居民就业。一是全县共开发就业岗位5764个,完成预期5500个的104.8%;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369人,完成预期4700人的97%;二是多方式开展就业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100%得到培训,就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共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66万人,完成年内目标任务3.6万人的101.53%;三是坚持市场主导、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的原则,借助沪滇劳务协作、中介公司、扶贫车间安置、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等方式,鼓励、帮助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多形式转移就业,全县期末实有农村劳动转移就业14.43万人,达到预期14.43万人的100%;四是实施积极的扶持创业推动就业政策,落实下岗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举措,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针对重点群体共受理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548户(人),贷免扶补贷款246户(人),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119万元。
(2)民生保障到位,社保基金运行安全。上半年,我局围绕“民生为本,老有所养”的工作主线,立足人社工作职能职责,锁定工作目标,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水平,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基金管理,合理推进我县社会保险事业有序健康发展。一是突出重点抓扩面,精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符合条件人员参保,不断提升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县社会保险参保数28.09万人次,社会保障卡持人数32.5万人,二是坚守社会保险工作“保发放”的底线,按期组织开展待遇领取资格确证,按时发放社会保险待遇,上半年通过指导手机APP自助认证、社区走访服务、上门慰问、异异地协助认证等方式全面开展资格确认工作61054人,确认率100%。三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制定了《施甸县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全面启动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被征地农民实施精准参保,预计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有17086人。四是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继续落实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共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率、生育保险费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准缴费政策落实到位,共减轻了924家(户、人)次企业的社会保险参保压力。五是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要求,结合省、市关于开展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对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发放、资格认证等管理情况,待遇发放相关的信息系统和社保卡管理情况,稽核内控、基金监督工作情况等重点开展风险排查,堵塞管理漏洞,消减风险存量,遏制风险增量,切实加强基金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2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03.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1.85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3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39.1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与2021年对比增加3386.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64.53万元,增幅46.38%,其他收入增加121.8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257.83万元,其他支出增加121.8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303.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03.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0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39.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39.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39.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与2021年对比增加3264.53万元,主要原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264.53万元,增幅46.38%。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425.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30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万元,增幅1%,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增加21.8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6.06万元,一般公用经费增加1.21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39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2.4万元,行政人员交通补贴增加1.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0.05万元。项目支出9595.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57.82万元,增幅51.4%,分别是2021年代缴低保特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81.59万元,2022年65周岁及以上加发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增加111.8万元,2022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补助资金增加1422.7万元,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和丧葬补助资金增加439.29万元,2022年村干部农村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增加22.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统筹外)补助资金增加123.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助资金增加105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增加0.33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补助资金增加6.18万元。
单位资金拨款安排支出121.85万元,比上年增加121.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代管户补助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要用于2080101行政运行484.7万元,用于人员经费413.49万元,公用经费71.21万元。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10.94万元,用于人员经费101.44万元,公用经费9.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7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0万元,主要用于留任人员个人部分职业年金缴费。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374.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出。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55.3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75万元,用于部门行政人员各种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7万元,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各种医疗保险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万元,较上年减少6.09万元,下降60.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7万元,较上年减少3.62万元,下降69.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5次,共计接待16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执行接待费管理办法,在接待工作中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3万元,较上年减少2.47万元,下降51.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万元,较上年减少2.47万元,下降51.4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在工务开展过程中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代缴低保特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81.59万元,2022年65周岁及以上加发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111.8万元,2022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补助资金1422.7万元,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和丧葬补助资金439.29万元,2022年村干部农村养老保险补助经费22.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统筹外)补助资金6363.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助资金105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3.64万元,企业离休人员补助资金7.1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补助资金93.78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9.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8万元,增幅24.82%。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代管户补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了18.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