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15_Z/2016-112001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5-03-27 |
文号 | 浏览量 | 4 |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完整版)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施甸县委、县政府、国家人社局、云南省人社局、保山市人社局规定下达的公务员招考、人才培训建设规划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支出和管理,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劳动人事工作。
2、负责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事业人员招聘考核工作。
3、负责全县机构改革、人员核编和管理工作。
4、统一核定、审批、发放社会保险各项支出,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社会保险信息自动化系统。
6、统一管理和组织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和资格上岗培训、考试和代发证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
(二)机构人员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全供养在职87人,退休人员13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475.164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75.1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5.16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支出见附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7.743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88.44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6.87万元
其中:公务费2.1575万元、交通费4.8064万元、邮电费0.90万元、福利费0.1924万元、培训费4.2161万元、职教工会费5.6214 万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49.8587万元
其中:财政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88万元,财政安排工伤保险基金252.07万元,财政安排生育保险基金126.04万元,财政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29.95万元,财政安排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48.92万元,财政安排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万元,财政安排行政单位医疗保险2228.67万元,财政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8.2万元,财政安排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资金3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XX项目经费0.00万元
项目简介
三、2015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5年,财政批复安排给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三公经费”预算33.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3.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9.78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较去年预算无变化,因为我单位无购置公车计划,且业务接待相对稳定。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