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15_Z/2016-112001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2-07 |
文号 | 浏览量 | 1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贯彻落实我县人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政策的机关。其基本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6、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7、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8、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12、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按照具体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帮助、指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的支持下,人社局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这一主线,以整县脱贫工作为核心,围绕目标抓落实,顺利实现预期目标,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使得创业就业质量有提升,社会保障面不断扩大,人事人才工作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劳动关系更加协调,技能扶贫工作扎实推进,人社服务能力得到加强。
2016年我局工作部署为:1、抓实整县脱贫工作。2、不断提升创业就业质量。3、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4、加强人事人才管理。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6、提升综合服务能力。7、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紧扣全局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进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落实各项政策要求,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预算决策与分配机制;坚持民生优先,聚焦重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厉行节约,提升绩效,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继续探索绩效评价与结果引用,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规范透明。
(二)基本原则
1、完善部门预算体系,增强预算规范透明。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按照构建由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全口径预算体系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收入结构,编制相对应的资金安排预算。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扎实认真的做好预算公开的基础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细化公开。
2、完善预算定额标准,增强预算绩效评价。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探索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人员编制、资产管理等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探索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结果应用,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3、完善财政资金统筹,增强预算调控能力。完善滚动项目库,加强预算约束力。年初列入预算的项目,预算执行年度内,应该在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同时严禁超标、超预算实施项目。
(三)编制方法
1、固定预算:根据预算内正常的、可实现的某一业务量水平编制的预算,一般适用于固定费用或者数额比较稳定的预算项目。2、滚动预算:随时间的推移和客观条件的变化而自行延伸并进行同步调整的预算,适用于项目预算。3、零基预算:对预算收支以零为基点,对预算期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或者各项收入的可行性以及预算数额的大小,逐项审议决策从而予以确定收支水平的预算。
4、概率预算:对具有不确定性的预算项目,估计其发生各种变化的概率,根据可能出现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计算其期望值,从而编制的预算。
(四)总体思路
1、坚持量入为出,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切实重视预算的科学性与严肃性,正确认识预算资金与预算单位工作的对应关系,将政策落实、履行职责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自身财力,量入为出,留有余地,使部门预算编制与我局发展规划相一致,与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
2、深化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一届政府“约法三章”要求,将厉行节约作为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坚持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着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继续实行零增长,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3、完善基础信息,准确编报基本支出。基础信息填报是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环节,是核定各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的关键数据。切实做好对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的统计填报,加强对人员基础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准确、完整。
4、深化零基预算,提升项目支出预算编报质量。高度重视项目支出在落实政策、保障履职等方面的功能作用,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将进一步体现零基理念,所有申报预算资金的项目支出都要有依据支撑,在对可用财力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细化编制各支出项目,尽量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
5、强化综合预算,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在安排支出时,要结合国务院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政策精神,按照往年结余、上级补助、非税收入、财政拨款的先后顺序编报资金来源,有计划有步骤消化历年结余资金。
6、做好做实基础工作,为预决算信息公开作准备。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各预算单位要认清形势,强化主体责任,做好做实基础工作,为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作准备。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单位为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为财政全供给单位中的行政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14人(其中,施甸县委编制办公室在职人员编制9人,均为行政编制)。在职实有7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4人,非财政供养0人(其中,施甸县委编制办公室在职人员在职实有5人,均为财政全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其中,施甸县委编制办公室退休人员1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总收入3966.678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66.6781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收入3966.6781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66.6781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66.678138万元(本级财力3966.6781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6年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总支出3966.678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6.67813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反映我局员工的工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反映我局日常办公和开展业务所需的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反映我局退休人员的工资和财政对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正常支出3966.67813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77.9278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每人每月均8元;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相较去年增加50.18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整公务员、工人及事业人员工资,工资水平较2015年有所提高。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196万元
其中:公务费2.2698万元、交通费1.2016万元、邮电费0.9000万元、福利费0.1924万元、培训费5.4736万元、职教工会费7.2982万元、电费1.9716万元、水费0.8848万元、差旅费15.0040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06.7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每年3004.00元,邮电费核定电话每部每年1500元,培训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1.5%,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每年26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相较去年减少1.6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继续强势落实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公共开支,在预算中充分反映出来。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53.554338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61.6026万元、独子费0.1260万元、半供养(遗属)人员1.3296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6780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64.010908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60.027269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86.6706万元、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20.0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774.192241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7.164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51.513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4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半供养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低工资标准554元核定。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按财政负担离休人员地方津补贴和护理费核定每人月均800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按上年度发放工资的0.2%核定,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按上年度发放工资的0.5%核定,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按缴费档次和省、市、县补助标准核定,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按慰问、体检和困难补助标准核定,行政单位医疗按上年度发放工资的7.5%核定,大病按年人均196元核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人员类别和补助标准核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按当年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核定。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相较去年增加403.695638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较2015年预算增加545.52万元,其原因一是2016年全县行政人员工资基数大幅提高,二是2016年我县行政人员有所增加,上述两个原因导致相应的医疗保险补助也对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