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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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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4-4/20260811-0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11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社会保障
施甸县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公告

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功能,引导和促进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失业、稳定就业。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2026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措施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6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和范围

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云南省2026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中A类职业资格证书或A类职业等级证书)数字(S)和绿色(L)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或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职工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与职业中类一致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云南省2026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中A类职业资格证书或A类职业等级证书)、数字(S)和绿色(L)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政策标准

全省范围内统一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技能提升补贴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人员,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

三、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信息系统通过部级接口校验证书真伪性以及是否已在全国范围内领取过技能提升补贴,核验通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通过系统功能查询证书工种是否在我省急需紧缺工种目录、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目录内。若申领人为企业在职职工且证书不在上述三类目录的,需校验企业行业类别与职业中类是否一致,校验一致的,形成拟发放人员名单。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补贴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四、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61231日。

、经办机构及咨询电话

施甸县经办机构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335

咨询电话0875-3030091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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