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894-4/2026060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6-01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当事人:保山市艾芮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文江、段堡上、郑世波、杨林林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施劳人仲案字〔2026〕第3号、〔2026〕第4号、〔2026〕第5号、〔2026〕第6号),因案件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至你公司,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施劳人仲案字〔2026〕第3号、〔2026〕第4号、〔2026〕第5号、〔2026〕第6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