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2023082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文号 | 浏览量 | 1 |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精神,按照《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农民合作社、就业扶贫返乡创业组织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保人社联〔2018〕52号)要求,通过企业(个体户)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的程序,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于2023年8月21日对全县2家申报扶贫车间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2家企业均达到扶贫车间认定标准,拟认定为“施甸县就业扶贫车间”,现公示如下:
1、保山尚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李江涛
经营项目:蔬菜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2、施甸县同创包装有限公司 法人:杨李攀
经营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公示期自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0日,如对以上认定的扶贫车间存在异议,请致电0875-3030078。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