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2022-040101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19号令)、《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22号令)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在我县经营劳务派遣单位开展了2021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工作。
截至目前,3家劳务派遣单位提交核验资料,现将检验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7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向县人社局劳动保障和劳动信访股反映,联系电话:0875-3030070。
附件:施甸县劳务派遣单位2021年度业务经营情况核验结果。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