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2022-010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1-06 |
文号 | 浏览量 | 12 |
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3个月的通知
考虑到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决定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延长期间申领条件、范围、标准继续按 2021年政策执行,不涉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失业人员。
业务办理部门:就业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二楼)
联系人:邓春兰
咨询电话:0875-30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