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2021-0806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
文号 | 浏览量 | 56 |
施甸县助推大学生、贫困大学生创业政策宣传
一、资格条件
1.施甸籍往届和应届大学生、贫困大学生。大学生是指家庭不是建档立卡户的大学毕业生,贫困大学生是指家庭是建档立卡户的大学毕业生。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性别、民族不限。
3.有自主创业意愿且符合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条件的。
二、报名推荐
符合创业扶持条件的大学生、贫困大学生,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会、团委、妇联填表报名,也可到县工商联填表报名,经过乡镇或相关部门初审后,推荐到保山市温州商会,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创业扶持协议、合同。
三、政策扶持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符合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规定条件的大学生、贫困大学生,给予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县财政按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给予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补助:享受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创业贫困大学生,自付利息部分由保山市温州商会给予全额补助。
※专业运营指导:由县人社局、保山市温州商会聘请专业运营团队进行内部培训,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开店。
※商铺装修补贴:创业地点选择在中港·壹号院、姚关水镇的创业者,将有机会获得保山市温州商会给予的商铺装修补贴,补贴金额5000元—20000元不等。
※商铺租金减免:创业地点选择在中港·壹号院、姚关水镇的创业者,由保山市温州商会给予商铺租金减免:中港·壹号院到2023年3月31日止,姚关水镇到2022年5月31日止。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施甸县政协办:李主任13618753539(公用)
施甸县工商联:苏主任13769051096(公用)
保山市温州商会:徐先生18187536868(公用)
蒋先生15559920777(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