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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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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4-4-/2020-0703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03
文号 浏览量 2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施甸县吉睿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批复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施甸县吉睿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批复

施甸县吉睿食品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申请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的要求,派人实地考察,认为已基本具备开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条件。经研究,同意开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即开展职业介绍。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在职业介绍条件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平等竞争、双向选择、诚实守信、公正服务,服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卖、转租、复印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转让经营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转移场地、使用权与他人。

三、在每月25日前按时准确上报职业介绍统计报表。

四、职业介绍活动中要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为宗旨,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若有违法行为将按《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实行许可证年检制度。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