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15_B/2017-0623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6-23 |
文号 | 浏览量 | 15 |
各乡镇、县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从6月份开始对各参保单位2017年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进行核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参保单位申报核定缴费基数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单位2016年度12月份财务报表、干部职工花名册。
2、本单位在职职工2016年12月份职工工资花名册。
3、本单位2017年1-6月三险合一人员增减表。
4、2017年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工伤、生育保险核定表。(此表请各参保单位携带U盘到人社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拷盘)。
二、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工作时间于6月22日起至7月30日止,办公地点在人社局社保办公楼一楼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
三、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各中小学校、县卫生局负责通知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院,局机关下设的站所由各局机关负责通知。
联系电话:303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