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15_Z/2017-0104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6-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89 |
各乡(镇),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县市区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3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核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机关工作人员(含按保发〔2001〕10号文件提前退休人员)。
二、优秀比例的确定
请各单位按照规定确定优秀等次比例,在开展年度考核之前,应向公务员主管部门填报《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核表》,经核准后实施。受表彰的机关,应附表彰证明材料。
三、考核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考核材料按归口上报主管机关审批。即:党群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材料报县委组织部、乡(镇)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当年考核为优秀的公务员、连续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考核为优秀的公务员还需填报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二)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A4纸),并同时上报考核结果花名册电子文档,所有表格可进入QQ群“21270708”共享中下载。
(三)联系方式:
中共施甸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8127384;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3030084。
中共施甸县委组织部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