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0-072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国有企业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
文号 | 浏览量 | 18 |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减轻企业经营负担、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结合市国资委相关政策,县国资委国资委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0条措施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予以租金减免,为企业复工复产注入“强心剂”,竭尽全力帮助企业纾解困难、渡过难关,依法依规给予企业最大支持,全力以赴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截止目前,减免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96户,减免总金额共计403751.4元;共计复工项目21个,复工人数983人。
供稿人:施甸县国资委陈国瑝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