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4021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减税降费 | 发布日期 | 2024-02-14 |
文号 | 浏览量 | 11 |
云财非税〔2024〕1号
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为深入推进我省减税降费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执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3年第45号)授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17号)。
云南省财政厅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