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2-011400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
文号 | 施财整合〔2022〕10号 | 浏览量 | 32 |
施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4号)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0万元下达给你们,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入“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205-委托业务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单位接到资金后按规定使用好资金。同时,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表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
二、请单位根据此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表,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具体绩效目标。
三、各类项目要严格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监管,建立项目负责人机制,落实项目建设责任,按项目建设进度要求积极推进资金支出进度,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问效,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严格项目验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请严格执行财政部等11个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11个厅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的相关规定,按规定纳入相应部门绩效管理,按规定备案。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施甸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