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1-04300001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
文号 | 浏览量 | 6 |
关于安排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保财社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1〕53号)文要求,现将基本药物制度2021年省级补助资金安排你们单位,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该款项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该项转移支付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Z135080009027,,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施甸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