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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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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1-011500015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日期 2021-01-15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财政
关于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卫生健康局、中医院、由旺、姚关、太平卫生院

   为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2142号)要求,现将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2021年中央补助资金安排你们单位,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资金支出列入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附件: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分配表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施甸县财政局

2021112


附件【施财社〔2021〕67号.doc
附件【施财社〔2021〕67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