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04_A/2017-091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66 |
一、基本情况
施甸县位于保山市南部,东与昌宁县为邻,西与龙陵县隔怒江相望,南至勐波罗河与永德县相连,北与隆阳区毗连。县内最高海拔2,895.4米,最低海拔560米,年平均气温17℃,年平均降雨量945毫米。全县下辖13个乡(镇),137个村民委员会,2个街道居民委员会,1,622个村民小组,5个居民小组。总人口35万人,有21个少数民族(主要有彝族、布朗族、回族、傣族、白族、傈僳族、佤族等),人口2万多人;县域东西最大距离45公里,南北最大距离79公里,国土面积2,009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20,808公顷,人均占有耕地0.92亩。由于历史和自然地理的原因,施甸版图面积小,人口多,资源缺乏,工业落后,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有 74.5%的耕地、70%的人口均在山区,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016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710,551万元,与上年数621,030万元相比,增长89,521万元,增长率为14.41%,其中:第一产业173,138万元,第二产业267,996万元,第三产业269,417万元。总人口有345,766人,(其中:城镇人口93,546人,乡村人员252,230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79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29元。
2016年年末机构数330个,年末人数8147人(在职职工8138人;离休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2,223人(在职职工2,215人;离休8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5550人(在职职工5,549人;离休1人);经费自理人数374人。年末学生人数42,239人。
二、预算内财政收支情况
今年以来,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对财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狠抓预算执行,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围绕财政工作目标及要求,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全力组织财政收入,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围绕年初制定的全县经济发展思路,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组织收入,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力保障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着力确保各项财税目标的顺利达成,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收支任务。2016年,我县财政收入总计完成73,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9%,比2015年增加12,994万元,增幅21.60%,其中:施甸县区级完成66,616万元;水长工业园区完成6,548万元。财政总支出完成272,501万元,比2015年增加20,485万元,增幅8.13%,其中:县本级完成202,237万元;乡镇级完成64,024万元;水长工业园区完成6,240万元。
(一)、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2,11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34%,同比增收7,667万元,增幅17.25%。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4,119万元;施甸县区完成48,000万元。
2、2016年上划中央税收15,017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1,940万元,施甸县区完成13,077万元),与上年数11,668万元相比,增长3,339万元,增长率为28.70%;2016年上划省税收4,556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370万元,施甸县区完成4,186万元),与上年数4,019万元相比,增长537万元,增长率为13.36%;2016年上划市级税收1,014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73万元,施甸县区完成941万元),与上年数915万元相比,增长99万元,增长率为10.82%。
3、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1%,同比减收5,058万元,减幅46.95%。其中园区完成969万元,施甸县区完成4,747万元。
(二)地方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认真贯彻落实“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克服重重困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较好的保证了工资发放和机构基本运转,保证了重点项目资金的需要,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为促进全县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全县财政总支出272,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3%,同比增支20,485万元,增幅8.13%。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6,240万元;施甸县区完成266,261万元(县本级完成202,237万元,乡镇级完成64,024万元 )。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3,594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4,694万元;施甸县区完成258,900万元),占年初预算数265,151万元的99.41%,同比增支24,262万元,增幅10.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54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903万元;施甸县区完成21,5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5,775万元,增幅34.62%。国防支出294万元(其中:施甸县区完成294万元),同比增支172万元,增幅140.98%;公共安全支出8,711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102万元;施甸县区完成8,609万元),减支305万元,减幅3.38%。教育支出47,128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7万元;施甸县区完成47,121万元),同比增支6,923万元,增幅17.22%。科学技术支出836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0万元;施甸县区完成836万元),同比增支35万元,增长4.3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13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13万元;施甸县区完成3,000万元),同比增支1,795万元,增幅147.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32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207万元;施甸县区完成35,725万元),同比增支3,116万元,增幅9.50%。医疗卫生支出29,747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66万元;施甸县区完成29,681万元),同比增支2,733万元,增长10.12%。节能环保支出3,898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0万元;施甸县区完成3,898万元),同比增支724万元,增长22.8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500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453万元;施甸县区完成4,047万元),同比增支1,034万元,增长29.83%。农林水事务支出74,036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527万元;施甸县区完成73,509万元),同比增支21,606万元,增长41.21%。交通运输支出2,144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0万元;施甸县区完成2,144万元),同比减支24,357万元,减幅91.91%,主要原因是今年无车购税补助。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891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1,265万元;施甸县区完成1,626万元),同其比增支99万元,增幅3.5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38万元,同比减支1,120万元,减幅71.89%。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90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0万元;施甸县区完成190万元),同比增支136万元,增幅251.8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9,312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1,029万元;施甸县区完成8,283万元), 同比增支4,466万元,增幅92.16%。住房保障支出16,785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86万元;施甸县区完成16,699万元),同比增支788万元,增幅4.93%。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790万元,同比增支424万元,增幅115.85%。其他支出-193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0万元;施甸县区完成-193万元),同比减支-470万元,减幅-169.68%,属盘活存量资金。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7万元(其中: 水长园区完成4万元;施甸县区完成43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5,541万元(其中:水长园区完成1,046万元,施甸县区基金支出完成4,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6%,同比减支8,231万元,减幅64.8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66万元(其中:水长园区完成500万元,施甸县区完成2866万元),同比增支3366万元。
(三)预算平衡情况
1、施甸县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本年收入52,1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7,382万元,上年结余10,447万元,调入资金17,09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0,67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9万元,收入总计319,8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59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08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4,67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5万元,支出总计316,77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074万元。
其中:①、施甸县区2016年,本年收入48,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7,726万元;上年结余9,434万元;调入资金17,09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6,092万元;收入总计310,309万元。本年支出258,900万元;上解支出6,92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0,09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2万元;支出总计307,23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074万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3074万元,2016年财政净结余0万元。
②、水长园区2016年本年收入4,1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1万元;上年结余1013万元;调入资金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58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万元;收入总计10883万元。本年支出4,694万元;上解支出1,50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58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万元;支出总计10,88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万元。
2、施甸县2015年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施甸县2016年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施甸县2016年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本年收入5,7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4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0,520万元,上年结转7,676万元,收入总计58,659万元;基金支出5,54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0,520万元,调出资金6,041万元,支出总计52,10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6,557万元。
其中:①、施甸县区2016年本年收入4,7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9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1,530万元,上年结余7,631万元,收入总计48,599万元。本年支出4,49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1,530万元,调出资金6,034万元,支出总计42,05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540万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6540万元,净结余0万元。
②、水长园区2016年本年收入9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万元,上年结余4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990万元,收入总计10,060万元。本年支出1,046万元;调出资金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8,990万元,支出总计10,043万元。收支相低,年终结余1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7万元,净结余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09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2,35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9,384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7万元,收入总计3,3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66万元,调出资金1万元,支出总计3,36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7万元。
其中:①、施甸县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总计28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66万元,调出资金1万元,支出总计2867万元,年终结转7万元。
②、水长园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总计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万元,收支平衡。
三、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1、全力抓好增收节支,收支规模再上新台阶。2016年,施甸县地方财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5.21 亿元大关;地方财政总支出突破27.25亿元大关。一是狠抓收入组织,着力完善收入征管的激励机制。加强税收征收工作,突出对工业、烟草、投资等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监控,加大稽查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拓宽收入渠道。全力做好全县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催收全覆盖工作。定期进行非税收入检查和催缴,及时足额入库,防止坐支、截留、挪用和“小金库”的产生。三是加快支出进度。公共预算支出年终完成263,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目标99.41%,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为10.14%。
2、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措并举,实现收支目标,县域经济实现新发展。
2016年,受经济整体下行、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影响,面对调资增资等刚性支出剧增、财政资金调度进一步紧张、收入增长更加难以满足发展需求、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严峻形势,全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千方百计,迎难而上,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入和优化支出结构,圆满完成了全年的收支目标。
组织收入方面:面对严峻的财力供需矛盾,财税部门统筹协作,密切关注经济形势,提升收入质量,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坚持定期召开财税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经济形势,千方百计挖掘税收增收潜力,突出重点税源、巩固原有税源、培植新兴税源。完善重点税源监控管理,严防“跑冒滴漏”。二是依托票据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深入学习并了解政策,掌握收入范围和增收潜力,有序组织非税收入入库,促进财政增收。三是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特点,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主动与其他部门配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
安排支出方面:一是严格执行新《预算法》,遵循“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资金均衡拨付。二是主动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加快项目资金拨付。三是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清理结转资金,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全额收回县财政统筹,清理收回财政外借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及重点支出的需要。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年共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92,636万元。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民生保障取得新成效。
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力集中用于民生支出及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2016年,全县用于民生领域财政支出217,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6%。一是拨付社会救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退役安置等社会保障资金35,932万元;拨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救助体系建设资金29,747万元,二是拨付义务教育经费、营养改善计划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补助等各类教育资金47,128万元。三是拨付科技、文化和体育事业资金3,013万元,四是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97万元。五是进一步配合人社部门推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等。
4、以财政改革为抓手,一是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资金进出中间环节,提升资金周转效率。二是贯彻执行《预算法》,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定了《施甸县预算公开实施细则》,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本级财政预算报告和“三公”经费预算。同时督促指导除涉密单位外的县级预算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部门预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和严肃性。三是加强债务管理,规范债务举借还程序,完善投融资管理机制和政府信用制度。积极申报产业基金和信托资金等融资项目,争取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缓解资金筹措压力。四是扎实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完善了差旅费管理办法,推进公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实现“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加强,采购事项不断拓宽,积极做好PPP融资和公务机票定点采购工作。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好成绩,但是全年预算执行中,财政收支形势十分严峻,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受财源单一,工业基础薄弱等因素制约,财政收入乏力,根本无法满足最基本的刚性支出增长的需要,财政成了吃饭财政。具体表现为:
1、是财源结构单一、收入质量不高、收入增长乏力,收入结构不合理,财源结构难以整合,造血功能差,抗风险能力较弱,财政自给率低下,深层次的矛盾进一步显现。面对一年来的困难,靠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上级财政的支持,才勉强保住人员工资的按时发放和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
2、是全县十三个乡镇发展不平衡,在部分乡镇经济结构单一的情况下,农民增收困难,财政在一段时期内很难做到恢复性增长,根本无法确保工资的发放和机构运转,全靠县级财政宏观调剂,所以全县财政的严峻形势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根本性缓解。
3、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调度压力较大,财政预算平衡难度加剧,收支矛盾日渐凸显。。
我县全年公共预算收入52,119万元,仅为公共预算支出263,594万元的19.77%,也就是说大部分支出需要上级补助,完成支出主要靠上级财政调度资金弥补。在市财政调拨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仅依靠现有的县级财政,资金需求难以得到及时保证。
4、是财务人员的素质不高,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鉴于实际情况,我县要彻底解决目前的财政状况,确需很长时间,一方面主要是依靠我们自己的努力,继续坚持艰苦奋斗,“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原则,同时,也恳请上级部门给予我们更大的支持,请求省加强对我县的财政体制补助,加大转移支付力度。